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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原单位冒名贷款银行留下不良记录(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1 07:45:50 人浏览

导读:

曹先生出示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首席记者钟志兵摄家住牛角沱的曹兵(化名)打算找银行贷款买房,但从未贷过款的他却被银行告知有不良信用记录,无法办理按揭贷款。昨日,他告诉记者,他从没有向银行贷过款,更没有做过不按时还款的事情。被人冒名贷款20万曹兵
曹先生出示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 首席记者 钟志兵 摄

  家住牛角沱的曹兵(化名)打算找银行贷款买房,但从未贷过款的他却被银行告知有不良信用记录,无法办理按揭贷款。昨日,他告诉记者,他从没有向银行贷过款,更没有做过不按时还款的事情。

  被人冒名贷款20万

  曹兵介绍,今年6月下旬,他和妻子准备在南岸买一套总价61万的新房,需要贷款。但在银行办理相关手续时,银行告知他曾经有不良贷款记录,导致目前无法办理按揭贷款。他随后到银行管理部门一查,才知道2002年4月3日有人冒用他的名义在解放碑某银行贷款20多万。

  昨日,记者看到银行打印个人信息记录单,上面记录了他的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和居住、职业等信息。在信用交易信息一栏中显示,他的这笔贷款虽然已经全部结清,但结清前却有14个月没有还款记录,所以留下不良记录。

  签名手印都是别人的

  曹兵在银行还看到了当年买房抵押贷款合同和委托书。他是甲方,乙方为达美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丙方是银行。甲方向乙方购买一套105.88平米的商品房。委托书上,自己是委托人,被委托人是重庆达美实业一位名叫谢涛的销售经理。曹兵说:“签名和手印都是别人的,我完全不知情。”

  曹兵称,2001年到2004年他曾在达美实业有限公司上班,公司曾找他们要过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日前,曹兵找到了达美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没有否认用他的信息贷款一事。一位工作人员无意中透露,“当时是因为公司运作困难,需要融资。”

  暂时无法消除不良记录

  “只靠复印件和一张委托书,银行就发放贷款,太草率了。”曹兵对银行放贷前是否严格审核表示质疑,放贷银行承认在审核方面存在不严格问题,但又推说当年办理贷款的工作人员都调走了,无法过多评价。

  因无法办理按揭,曹兵目前陷入尴尬局面,旧房子卖了,月底就要搬出,新房的手续又办理不了。目前,曹兵已经向达美实业有限公司发出了律师函。昨日,记者联系到达美实业有限公司的谢涛,对方表示,他们正在和银行协商,争取将曹兵的不良贷款信息消除,目前,银行还未答复。对此,银行方面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消除不良贷款记录需要向上级申请,暂时无法回应此事。

  律师说法:冒名单位存在重大过错

  志同律师事务所钟详伟律师表示,冒名办理贷款的公司存在侵权行为。曹先生要维权,第一,要证明签名和手印不是本人,确认合同无效。第二,要求赔偿侵权损害,要求对方抹去不良信用记录和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责任确认方面,该公司存在重大过错,银行也应承担有连带责任。

  记者叶惠娟实习生罗庆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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