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认可厦航“黑名单” 称其做法符合国际惯例
导读:
新京报6月3日报道 厦门航空公司(以下简称“厦航”)前员工范后军起诉厦航一案,昨日在朝阳法院再次开庭。因认为自己被厦航列为“潜在危险者”而数次上不了飞机,去年9月,范后军以侵犯人格尊严为由,将厦航和中旅售票处诉至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偿赔6万余元(本报曾连续报道)。
作为全国首例航空黑名单案,此案引起广泛关注。
原告:
被指“范拉登”导致离婚
昨日,范后军向法庭提交了新的证据———一本今年5月11日签发的离婚证。
出庭作证的范后军邻居王女士说,自“黑名单”事件被曝光后,原本和睦的范后军夫妇开始经常争吵,范妻说受不了背后被人指点是“恐怖分子”的家属。
范后军代理人张起淮认为,厦航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拒载原告是因为原告是潜在危险分子、原告存在过激言行、存在个性缺陷”等等,并强调拒载是由于处于敏感时期,即8月8日奥运会开幕日和9月11日“9·11”纪念日,范后军因此被媒体报道称为“范拉登”,“这种不利言辞的扩散造成了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甚至造成原告与妻子离婚的恶果。”
“厦航何时说过他是‘范拉登’?”厦航代理人表示,厦航采访时所说均有事实依据,媒体是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的报道,不存在对范后军的诽谤和名誉权的侵犯。
被告:
已不再拒绝范后军登机
此次审理前,法院向民用航空局发出公函,对限制特定个人乘坐航班的规定和惯例等相关情况进行询问。民用航空局回函称,目前国内对此并无相关规定,但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的相关规定和国际上有航空公司自设黑名单的惯例,厦航“有权拒绝运输其认为对其运输航空器构成潜在威胁的人员”。
“何为‘潜在’?”张起淮当即质疑这份回函,称其违反宪法侵犯人权,并指范后军搭乘其他航空公司班机均无事,而最近两次搭乘厦航班机也未发生任何危险事态。
厦航表示,在接到范后军女儿出生的证据后已不再拒绝他乘厦航班机。
此案未当庭宣判。
■ 对话
“不想让孩子背上恶名”
范后军称为孩子“正名”是自己诉讼的动力
休庭后,范后军情绪仍未平静,不断从随身的大包内往外掏各种证据向众记者介绍案情。这位年近不惑的男人说,这场诉讼已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官司,还意味着女儿今后会不会背负着“恐怖分子之女”的恶名。
新京报:此前曾有报道说你妻子支持你的诉讼,但怎么突然离婚了。
范后军:一开始妻子只知道航空公司拒绝我登机,但后来厦航说我是潜在危险者,别人据此说我是恐怖分子,时间一长她就受不了了。
新京报:这件事情对你还有什么样的影响。
范后军:我现在最担心的就是1岁的女儿,以前妻子带着孩子去楼下散步,经常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说“恐怖分子”,我不希望孩子为我背这个恶名,这也是我坚持下去的动力。
■ 事件回放
因工作矛盾被列“黑名单”
2003年8月27日,厦航宣布航空安全员转制空中警察名单,范后军未列其中。范后军不服,后多次找相关领导反映情况,其间他被停止了空中飞行任务。2004年9月1日,双方终止劳动关系。
由于此前双方的矛盾,厦航认为范后军可能会对厦航安全构成威胁。范后军离开厦航后,2005年4月30日至2008年9月间,数次购买到厦航的机票后都被拒载。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张太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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