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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网购消费者权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1 02:19:56 人浏览

导读:

轻点鼠标即可享受送货上门的服务,如今越来越多人习惯于网上购物,但与之对应的是,消费者对互联网销售的投诉逐年递增。对此,来自上海代表团的张代表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网络消费权益保护内容。张代表表示,目前网络消费投诉反映的主要

  轻点鼠标即可享受送货上门的服务,如今越来越多人习惯于网上购物,但与之对应的是,消费者对互联网销售的投诉逐年递增。对此,来自上海代表团的张代表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网络消费权益保护内容。

  张代表表示,目前网络消费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有网络产品宣传与实物不符,合同延迟、瑕疵、不当履行,消费者无法获悉完整产品信息,个人信息外泄、隐私权受侵害等。他表示,修改增加的条款原则要包括保障网络消费者的合法、合理权益,实现买卖公平的目标,明确网络消费中各相关方面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同时对网络消费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有法律救济途径等。

  他建议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增加强化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条款,要求经营者至少做到身份信息披露、争议解决机制披露、交易信息披露等。他表示,持有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应该在网上登记注册其营业执照的相关内容,自然人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在网上登记注册应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明确经营者身份的事项。

  张代表还建议,应设定网络销售方与网络营运商的连带责任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将网络商品市场经营服务提供商看作网络商场的业主,他们出租存储空间,传输通道等供网络交易活动使用,类似于出租柜台,有责任管理其系统的网络交易活动情况,承担相应责任。”他建议,要强化网络营运商的监管责任,明确网络营运商的义务,加强网络销售方与网络营运商之间的相互制约。还应该可以明确网络营运商先行赔付,承担连带责任,对找不到网络销售商或事实清楚、而销售商拒绝赔偿等情况,可要求网络营运商先行赔付,从而使网络营运商真正负起审查把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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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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