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关注站 > 为了消费者的利益

为了消费者的利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0 21:54:39 人浏览

导读:

十一黄金周已经过去,今年国庆节假期较长,据魏都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与去年同期相比,黄金周期间,我市市民在消费方面的咨询数量略有增加,投诉数量减少。魏都区消协共接待消费者咨询180余次,受理投诉29件。在此,记者对十一黄金周我市典型消费案例进行盘点,

  十一”黄金周已经过去,今年国庆节假期较长,据魏都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与去年同期相比,黄金周期间,我市市民在消费方面的咨询数量略有增加,投诉数量减少。魏都区消协共接待消费者咨询180余次,受理投诉29件。在此,记者对“十一”黄金周我市典型消费案例进行盘点,以供消费者和商家借鉴。

  摔断的玉镯

  10月5日,家住解放路的王女士在市区某饭店就餐时,因房间内地板又湿又滑,王女士在起身时不慎摔倒,朋友忙把她扶起,虽然她身上没有什么明显的伤痕,但手上戴的一个名贵玉镯被摔断。此玉镯是去年结婚纪念日丈夫买给她的礼物。看着摔断的玉镯,王女士心疼不已,要求饭店赔偿损失,但饭店认为王女士作为一名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看到地面湿滑应该预计到可能会摔倒,应对摔碎的玉镯承担主要责任,因此拒绝赔偿。遭到拒绝后,王女士拨打了消协投诉电话寻求帮助。接到王女士的投诉,魏都区消协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调解,最后,饭店赔偿王女士280元。

  消协观点:王女士摔倒是因为饭店房间内地面又湿又滑所致,对此双方没有异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饭店地面湿滑导致王女士摔倒,因此饭店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丢失的婚礼录像带

  10月9日,家住市区的刘先生到消协投诉称,他在市区某婚庆公司交了1000元,作为结婚当天婚礼主持、录像、装饰彩车等一条龙服务的全部费用。结婚当日,婚庆公司按照与消费者的承诺进行了装饰彩车、现场录像、婚礼主持等服务。婚庆公司告诉刘先生一周后就可以拿光盘,但等一周后刘先生去拿录像带时,婚庆公司却告诉他录像带被偷,公安机关什么时候破案他们就什么时候给他录像带。刘先生非常气愤,要求影楼退还录像的费用,并赔偿损失。影楼说前期工作他们已经做了,录像带被小偷偷去了,不是他们的过错,因此拒绝退款。

  消协观点:婚庆公司收了刘先生的费用,就要为他提供服务,包括向刘先生提供录像带的服务,既然不能提供录像带,就要退还预付的款,由于婚礼场面不能再现,婚礼录像带丢失给刘先生造成一定损失,所以还应有一定赔偿,因此婚庆公司需要退还服务费用1000元,并赔偿消费者200元,共计1200元。

  有死苍蝇的腊肠

  10月2日,消费者张先生在市区某超市花22.8元购买了一些广式腊肠,由于广式腊肠较细,当晚,张先生一家直接把腊肠蒸后食用,家人在食用腊肠时,突然发现一根腊肠内有一只死苍蝇,他们还都出现了恶心症状。张先生要求超市对其进行10倍赔偿,而且还要求进行精神补偿。超市认为责任在厂家,况且只有一根腊肠有问题,他们可以赔10根。

  消协观点: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没有异议,争议焦点在于赔偿的数额。《食品安全法》规定,商家销售有问题的食品应进行10倍赔偿,超市应按张先生当初购买腊肠总价(而非单根价格)的10倍即228元赔偿消费者。

  盘点案例避免纠纷

  魏都区消协工作人员通过对“十一”黄金周消费案例的分析,发现以下问题:

  手机是家电类商品的投诉热点,主要表现在:“山寨机”、“水货手机”混同正品销售,消费者难以辨别,手机售后服务较差,当手机出现问题时,有的维修人员只进行口头解释,不填写维修记录,为消费者更换、退货设置障碍。

  计算机、摄像类商品咨询、投诉数量有上升趋势,主要表现在:消费者欲购买的商品型号与实际不符,且价格较高;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维修几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食品、服装、鞋帽是投诉重点,因为“十一”黄金周正逢中秋节,月饼等食品消费集中,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有发现头发、小虫子等异物的现象较多;假期消费者多会购买换季服装和鞋帽,鞋类商品皮面破损、配饰不牢固等问题也较多。

  如何才能在消费过程中尽量避免出现消费纠纷,对此,魏都区消协工作人员提醒说,消费者要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消费者购物要保存好发票,消费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还要注意保存证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