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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旅游消费怎样维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4 21:46:12 人浏览

导读:

2011年国庆节假期即将到来,去哪里旅游,国庆节旅游,十一长假出游等内容又成为热点讨论话题,那么2011国庆节旅游时消费者如何维权呢?法律快车消费者维权为您解读。推荐阅读:国庆节放假安排20112011国庆节十一旅游注意事项市旅游局发出如下出游提示:首先,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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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旅游局发出如下出游提示:

  首先,游客报名要找合法的旅行社。

  参加旅游团报名时要注意察看旅行社经营资质的合法性。即是否具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国家旅游局或浙江省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在选择旅游产品时不要一味追求低价,在咨询和报名过程中要问清旅游产品报价所包含的内容,特别要注意“机票燃油税”、“景点门票”等各种费用是否已包含。

  注意旅途身体安全和健康,最好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游客出游前要充分了解旅游目的地的天气情况,不要在恶劣天气下冒险出游,也不要参加任何有危险或违法违规的活动项目;

  在自由活动期间,游客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看管好个人财物和证件等重要物品;

  遇有突发紧急情况,游客应服从和配合旅行社安排,避免人身和财产损失。注意理性消费,文明出游、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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