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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消费者说——注意:又到旅游宰客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14 19:28:46 人浏览

导读:

随着黄金周的到来,旅游又成了热点问题。在众多旅行社进行价格战的同时,为了追求最大的利润,旅游环节中也设置了更多的陷阱,并且,这些陷阱越来越隐蔽。★★★★★在一些旅游广告中,总会出现一些虚假、模糊的用语。比如,在住宿条件中宣称“准三星”、“相当于三星
随着黄金周的到来,旅游又成了热点问题。在众多旅行社进行价格战的同时,为了追求最大的利润,旅游环节中也设置了更多的陷阱,并且,这些陷阱越来越隐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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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些旅游广告中,总会出现一些虚假、模糊的用语。比如,在住宿条件中宣称“准三星”、“相当于三星”等模糊用语;在价格上使用“豪华游”等。可当我们旅游时,准三星也许根本没有星,豪华游更不知“豪华”在什么地方!

  (北京高先生)?

  现在一些旅行社为了追求高额利润,简直是谎话连篇。上海某旅游公司在广告和合同中承诺的“五日四星”,实际变成了一天四星其余四天无星。有些旅游公司抓住旅游者喜欢看新景点的心理,把一些正在修建或正在筹划的旅游景点说得天花乱坠,而消费者真正看到的却是一片工地。

  (山东赵先生?)

  某旅行社推出“海南四天三晚豪华团”报价仅为700元,看上去真是不能再低了,因为光飞机票一项就占去560元,剩下才140元,也就是说,在海南的吃、住、行、游,全靠这140元支撑。如果参加了这样的团,真不知路途中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公司职员齐先生)

  在旅游中,老人和孩子也成了旅行社加价的砝码,比如上海某旅行社的合同中规定“60岁以上老人、12岁以下儿童全程加收100元”,在其他旅行社也普遍存在老人、小孩参加旅游加价300~800元的附加条款。我觉得,这些“加价条款”不但暴露旅行社变相加价的本性,而且还涉嫌价格歧视,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学校教师王某)

  近年来,一些出境旅游经常会惊现“零接待费”或“负接待费”的怪现象。所谓“零接待费”,即是地接旅行社从组团旅行社得到的接待费为零,而“负接待费”则是后者还要向前者支付一定费用来“买团”。可想而知,消费者如若落入“零接待费、负接待费”的旅游陷阱后,旅游中将会被强迫无休无止地购物,严重影响旅游质量。

  (公司经理吴先生)?

  听一位朋友说,一些旅行社为了省钱,故意设置“行程陷阱”。运作方式是,由组团社在旅游行程表中设置一两个无法成行的旅游线路,这种实际上无法成行的线路,一般游客在行程表上,尤其在旅游广告上是轻易发现不了的。进入旅游地以后,地接社便以各种理由更改行程,或带游客就近游览,有的干脆就让游客就地逛街。

  (河北刘先生)

  我发现,一些旅行社从不主动与消费者签订旅游合同,即使签了合同,也常常在行文中出现很多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旅行社自身责任和义务的条款。如安徽某旅行社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中,关于旅行社的违约责任全部为空白,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违约金。

  (退休干部孙先生)

  现在,一些标榜为纯玩团的旅游团并不是想象的那么“纯”。前不久,我参加了上海某旅游公司的一个“纯玩团”,但实际上每天被安排一至两个购物点,并竭尽所能鼓动我们去购物。当我们反对时,导游却说,要我们配合一下他的工作。

  (上海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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