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大婴儿生病家长怀疑奶粉是祸根
导读:
经历三聚氰胺和“激素门”风波后,消费者对于国内乳制品行业的产品质量越来越不放心。从县工商部门当前受理的乳制品消费投诉情况来看,一旦食用过乳制品的孩子出现不适或生病,家长首先怀疑的就是乳制品。这种心理,使乳制品的消费纠纷频繁出现。
最近,我县一名姓杨的消费者来到楚门工商所投诉,称其两个多月大的婴儿因食用偏大年龄段的奶粉而致病,花去医药费9000多元,希望工商部门帮助维权。
接到这起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后,调解人员立即对事情进行了解。据杨某介绍,前阶段,他去楚门一家超市给刚满两个月的女儿买奶粉时,超市营业员错拿了适合6—18个月大婴儿的奶粉给他,他也没注意,就用这罐奶粉喂女儿,结果导致女儿生病。经医院诊断,他女儿得的是小儿巨细胞病毒肺炎,住院住了20多天,花费的医药费9000多元。
在了解了情况后,调解人员立即联系了出售奶粉的超市负责人和该品牌奶粉的厂方代表。厂方确认,杨某女儿所食用的奶粉的确是他们公司的产品,但这奶粉是合格产品,并提供了该奶粉的质量检测报告。
于是,调解人员又就关于食用年龄段偏大的奶粉是否会造成婴儿生病及会否引发小儿巨细胞病毒肺炎等问题,咨询了县人民医院的医生,但得不出有因果关系的确切结论。调解人员尔后又查阅了大量的资料,也没资料显示该病致病和食用奶粉有关。
面对这一结论,杨某坚称是营业员错拿奶粉导致婴儿体质下降,进而生病,超市应负有很大责任。而厂方则因其奶粉检测合格,态度也很坚决。因此,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后来,由于超市方面希望能尽快协调并解决这起纠纷,因而使事情出现转机。于是,调解人员本着解决纠纷为大前提,进行多次斡旋,耐心向消费者说明了该奶粉的质量检测报告显示该产品是合格的,并解释了食用年龄段不符的奶粉和患小儿巨细胞病毒肺炎之间不能确定存在因果关系,但超市一方确实存在错拿奶粉的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过多次调解,超市一方最终答应承担1000元的医药费,这起纠纷才得以圆满解决。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乳制品经营者,乳制品频出的质量问题导致了社会大众对乳制品的信任危机加剧,作为乳制品经营者,除了严格按照规定查验乳制品的质量外,还应该按照《食品安全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的经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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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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