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放礼炮开业庆典 消费者耳朵震聋获赔
导读:
超市放礼炮开业庆典 消费者耳朵震聋获赔 2010年7月18日,家住资阳市雁江区的林某以书面形式向资阳市雁江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投诉称,2010年7月12日,该区晶鑫街一家超市开业庆典放礼炮,本人前往购物时,被礼炮爆响声震得耳朵突然失聪,听不见任何声音。 随后,林某先后到资阳市人民医院和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治疗,经医生诊断,证明为双耳突发性耳聋。 雁江区消委会受理林某的投诉后,经多方调查, 7月12日当天,某超市在雁江区晶鑫街开设分店,为吸引消费者,除发放优惠购物宣传单外,还鸣放礼炮庆典。林某就是接到宣传单前往购物的,并有该超市购物小票,不料发生意外事故。经雁江区消委依据《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经营者对有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经营场地、服务设施、店堂装潢、商品陈列等,应当采取相关防范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第六十二条“消费者因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规定,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促使双方在互谅的基础上达成了共识,并于7月28日由超市方一次性补偿林某各种费用5000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在市场交易中,要求消费者和经营者应互相尊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简称为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这一权利
施工质量检查的一般内容包括:1、材料质量的检查;2、资料完善程度方面的检查;3、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查;4、工序交接的检查;5、成品工程保护的检查。
没有明码标价受处理。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标明价格的、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
有权查修理厂的部门是:交通运输管理处、消费者协会、工商局、质量监督局、安监局、消防部门等。交通运输管理处定期对各个修理厂进行检查以及考核,同时各级人民政府组织、
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包含的内容有:方法的控制、施工机械设备选用的质量控制、环境因素的控制。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
购买到假货后假一赔十是受到法律支持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
当事人在购买了三无产品之后,应当根据其具有以下行为认定商家欺诈: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