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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年货,快递却中途消失,谁的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6 15:56:57 人浏览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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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味渐浓,很多的网购平台会推出相关的年货套餐和年货优惠。小编作为一名剁手党也在网上购买了很多的年货。幸运的是,小编的年货都“安全到家”了。如果不幸你的年会在“中途迷路”了,要找谁呢?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快递中途消失,谁负责任?

  快递中途消失,并没有送到买家手中,快递公司或快递员需要承担快递丢失的责任,在快递的运输流程中需要先了解快递的丢失点在哪里,不同的丢失点有不同的责任人。

  1、快递取件后丢失,未扫描的订单由收件员负责赔偿。

  2、快递扫描分拣后未发出或者未到中转网点丢失的,由发件网点赔偿。

  3、快递在中转网点丢失的由中转网点赔偿。

  4、快递到达目的地后,扫描分拣后丢失的,由目的的网点赔偿。

  5、在快递派件途中丢失的,由快递送件员赔偿。

  二、快递员代收包裹遗失,谁负责任?

  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如果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时,可与收件人(寄件人)沟通允许后,采用代收方式,快递服务人员也应告知代收人的代收责任;在收件人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快递员不能让他人代签。快递员拍照签收,擅自将包裹放置在门卫室,最终导致包裹遗失,快递公司对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三、物业、门卫代收快递,丢了谁赔?

  1、将快递包裹放在电表房、管井间等处导致包裹丢失的,快递公司要担责。

  2、收件人同意快递员将包裹放在小区物业管理处或单位门卫室,如物业管理人员与单位门卫没有签收包裹,则物业与业主、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形成保管合同关系。

  3、根据合同法“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规定,如果包裹丢失了,由于通常情况下,小区物业与单位门卫都是无偿管理,则只要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哪怕有疏忽大意,都无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快递包裹丢失不宜按照现在实践中普遍采用的邮政法的“三倍资费损失”进行赔偿,而应根据货物的实际损失要求赔偿。

  看到这里,您知道快递丢失了要找谁了吗?要区分是谁签收和在哪里遗失以及是物业签收的情形,不同的情形需要担责的人也会不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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