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司法机构
导读:
加拿大设联邦、省和地方(一般指市)三级法院。联邦法院一般受理财政、海事和有关经济方面的案件。最高法院(法语:Cour suprême du Canada;英语:Supreme Court)由1名大法官和8名陪审法官组成,主要仲裁联邦和各省上诉的重大政治、法律、有关宪法问题以及重大民事和刑事案件。
最高法院的裁决为终审裁决。最高法院的法官均由总理提名,总督任命,75岁退休。首席大法官贝弗利·麦克拉克林女士(Beverley McLachlin)于2000年1月就任。司法部长兼总检察长欧文·考特勒(Irwin Cotler)于2003年12月就任。各省设有省高等法院和省法院,主要审理刑事案件及其它与该省有关的重要案件,但也有一些省级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地方法院一般审理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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