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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应对入世挑战几点思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16 11:40:05 人浏览

导读:

工作研究随着我国加入世贸(WTO),中国烟草面临国内市场国际化的问题;因此,参与国际烟草市场的竞争已是形势所迫,大势所趋。而中国烟草大而不强,企业结构散,市场秩序乱,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低的问题突出。如何应对入世后国际跨国烟草集团这些航

  工作研究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WTO),中国烟草面临国内市场国际化的问题;因此,参与国际烟草市场的竞争已是形势所迫,大势所趋。而中国烟草大而不强,企业结构散,市场秩序乱,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低的问题突出。如何应对入世后国际跨国烟草集团这些“航空母舰”的驶入?如何适应国际、国内烟草市场的供求关系的变化?如何整合中国烟草现有的存量资产和技术能力参与国际化的市场竞争?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艰巨的重大任务。下面,我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中国烟草面临的国内市场国际化竞争问题,谈几点个人的粗浅认识。

  一、中外卷烟产销情况的对比

  中国烟草是全球最大的卷烟产销国,吸烟人口有3.3亿,2001年卷烟产销量达3390万箱,卷烟产销量占全球总产销量的约三分之一。但中国烟草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封闭性的国内市场中生存和发展,对世界烟草在现代条件下的激烈竞争极不适应,基本上是自产自销,很少出口,非常缺乏国际卷烟市场的竞争能力;属见缝插针式的、拾遣补缺型的国际卷烟市场进入者;2001年中国卷烟的出口量仅是全球卷烟产销量的0.04%(对外贸的依存度非常低)。而菲利普·莫里斯(PM)公司,70年代末销售的卷烟已居世界卷烟销售之首;2001年卷烟产销量1812万箱,约占全球产销量的16.2%,其世界知名品牌“万宝路”,自60年代推向市场,到现在销售面已达170多个国家和地区,销售量居世界第一位;品牌的市场集中度为60%。

  而中国第一品牌“红塔山”的市场集中度最高年份仅为2%。英美烟草(BAT)公司经营业务遍布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1年卷烟产销量为1614万箱,约占全球产销量的14.5%,其产品在50多个国家的市场上占据了领先地位。2001年中国烟草实现利润43.57亿美元,同期菲利普·莫里斯公司为142.84亿美元,英美烟草公司为30.33亿美元。中国烟草目前共有大小卷烟厂123家,其中:年产量在30万箱以上的52家,10-30万箱的有35家,10万箱以下的还有36家。全国生产有1181个牌号共2568个规格卷烟,平均每个牌号的产销规模仅为2.83万箱。而同期“万宝路”一个品牌的销售量达319万箱,是PM全球卷烟总销量的37.1%。世界上卷烟品牌价值最高的“万宝路”,其无形资产达446亿美元,中国卷烟品牌最高的“红塔山”,其无形资产仅为53亿美元,“万宝路”的品牌价值相当于“红塔山”的8.42倍。而且,我国名牌卷烟的影响力仅限于国内,其知名度、美誉度、信誉度远不如“万宝路”、“555”这样的世界名牌卷烟大。2001在全球生产的11167万箱卷烟中,国际卷烟品牌约占整个卷烟产销量的25%,占实现利润的40%。而中国烟草在国际卷烟品牌的产销上,还未实现零的突破。

  我国烟草工业实施的兼并与重组,大多是以强搭弱,以大搭小的方式进行的,以此来完成上级对关闭小烟厂的工作要求,这是国际跨国烟草公司以获取市场资源或扩大规模效益的并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中国烟草兼并或重组后的卷烟工业企业,身上大都背上了不小的包袱;因此,很难实现优省胜劣汰,强强联手,形成合力的良性发展模式。因此讲,中国烟草在世界卷烟市场上的竞争力与跨国烟草集团比不在一个档次上。无论从产品结构、企业结构、盈利能力、卷烟品牌的国际化程度,还是在国际经营能力上对比,都显现出中国烟草大而不强,“散、低”严重。这与跨国烟草集团规范、高效的经营管理的运作模式,灵活多样的激励机制,强大的综合经济实力以及经历半个多世纪经营打造的“555”、“万宝路”等世界知名卷烟品牌相比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跨国烟草集团犹如航空母舰,中国烟草是众多的小舢板,力量对比之悬殊不可同日而语。

  二、世贸(WTO)规则对中国卷烟市场的影响

  遵守WTO的规则,开放市场,是我国加入WTO的先决条件。

  WTO的宗旨是推进和实现投资与贸易自由化,拆除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

  WTO的核心原则是不歧视性原则即:同等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原则。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推进垄断行业改革,积极引进竞争机制”。我国已加入WTO,从2005年起,我国对国外烟草制品的配额、数量的限制将全面取消,降低卷烟关税,开放国内卷烟市场,引进竞争机制,这些是不以我们烟草人的意志为转移。由于我们中国烟草系统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举足轻重,因此在我国加入WTO的谈判过程中,跨国烟草集团在我国设立卷烟分销机构的图谋未能得逞。中国烟草也在“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保护下,二十年来实现了持续、稳定、健康的良好发展势。但随着IT产业、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迅速崛起,烟草行业在国家财政收入比重的一头沉现象就会转变。随之我国对将受WHO倡导的《国际烟草控烟框架公约》约束下的烟草行业的重视程度以及跨国烟草集团垂涎三尺的中国卷烟市场开放问题,依照WTO的宗旨,烟草专卖制度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不歧视原则”是不相一致的。而且世界上先后有7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过烟草专卖制度,但目前仅剩下20个左右的国家和地区在继续实行烟草专卖制度。用发展的目光看,烟草贸易的自由化必将成为主流,中国烟草市场与世界烟草市场的融合将势在必行;今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卖法》将不复存在,中国烟草业与跨国烟草集团的激烈竞争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将对中国卷烟市场带来如下影响:

  1.现卷烟关税税率为49%,中国执行卷烟优惠关税税率为36%,但进口卷烟的综合税率则高达218%。按WTO《一般商品贸易规则》中中国承诺2004年卷烟关税降到25%,依照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将所有贸易伙伴的产品和服务置于同等的竞争条件之下,以及透明度原则——竞争条件具有预测性,即统一、公正和合理的实施原则。因此,进口烟在卷烟售价上有很大的下调空间,跨国烟草集团的卷烟在市场售价和运营成本上将取得十分明显的竞争优势。以现行的外烟批零差率和国产卷烟相比,关税下调至25%以后,进口卷烟的市场零售价将下浮40%左右。   2.我国在加入WTO的谈判中已承诺“统一香烟许可程序要求”,并逐步取消配额和禁止随意性贸易限制,以透明和可预测方式实施进口许可;从而经营进口卷烟的、经严格审定的卷烟经营特种零售许可证将废止;即不分国内外卷烟,自中国加入WTO在两年过渡期后,所有的合法卷烟零售商均可经营。[page]

  因此,跨国烟草集团打通了在中国卷烟市场上的终端销售渠道。依照WTO的“国民待遇原则”,进口卷烟在零售环节享受同等国产烟的待遇,而我们卷烟批发环节就必须向持有合法经营卷烟许可证的零售商提供进口卷烟货源。否则,如果不把我们制定的卷烟销售政策公布与众、接受监督,如果不向持有合法经营卷烟的零售商供应进口卷烟,或者象目前省际间搞地区封锁、条块分割的保护地产烟的土政策;依照WTO“不歧视原则和透明度原则”,跨国烟草集团就可通过WTO规则对我施压——起诉中国卷烟批发企业,甚至借机申请建立自己的卷烟分销和零售体系。其后果是:进口卷烟在中国卷烟市场的上柜率、覆盖面将大大提高,其销售量也不可避免地会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3、日本烟草在取消专卖制度前,其国产烟的市场占有率为97%左右;1985年开始开放国内卷烟市场,1987年4月实施卷烟进口的零关税,从而日本国产烟的产销量逐年下滑,2000年其国产烟的市场占有率已降到74%左右。而日本烟草具有完善和高效的流通网络,零售商的法治意识很强(违法违规的卷烟很难进入零售环节),卷烟产销已形成规范高效的运作机制和模式——走大集团化、垄断卷烟生产、专业化分工、各司其责的资源优化配置的路子。市场十分成熟,全国卷烟批、零一价,有效防止了流通环节因价格差异可能造成的卷烟无序流动和相互间的冲击。相对而言,意大利和法国等,在该国取消烟草专卖制度后,很快丢失了50%以上的国产烟市场份额。以此来看中国烟草,卷烟生产结构和市场供求矛盾突出,单渠道多环节的卷烟流通模式,流通效率低,经济效益差。

  中国卷烟市场很不成熟,行政干预、地区封锁,卷烟经销商法治意识淡薄,卷烟价格混乱,违法和不规范的市场行为比较多,没有真正形成公平、公开、有序、统一的全国大市场。而跨国烟草集团早已紧紧盯住了潜力巨大的、占全球卷烟产销量三分之一的、唯一一块还没有被世界烟草巨头们瓜分的中国卷烟市场。我们则还在专卖制度保护下做着甜蜜的梦,津津乐道中国是一个十分传统的、以吸食烤烟型为主的不开放的市场,进口烟很难敲开因消费特点不同的中国卷烟市场的大门。孰不知跨国烟草集团早已对中国这一巨大的卷烟市场虎视眈眈,他们对每一个可能的机会都时刻准备着。一旦时机成熟,就会挥戈上阵,以新技术、高质量、低价格的卷烟和驾轻就熟的促销手段,来完成瓜分世界上最后一个卷烟市场。而且其冲击力最大的、受影响最深的当属我们中国烟草盈利水平最高的一、二类卷烟。综上所述,其长远的影响会远大于日本。

  三、中国烟草存在的问题简析

  1.中国烟草的利益主体与行政管理主体存在矛盾。虽然国家对烟草的产、供、销实施了专卖专营,但对烟草财税体制未作特殊对待。在现行的分税体制下,为了保障地方财政的原有支出水平,中央政府仍按1993年的收支基数考核并确定对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而对地方政府来说,高额的烟草税收不但是维持其财政收支基数的重要保障,而且还直接影响中央对其返还数量的多少(超额中央财政核定的税收基数后按一定比例返还);因此,由于烟草的高税高收益性(就卷烟工业而论,每年仅消费税和增值税两项就占其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使得地方政府把属地烟草工业当成了“摇钱树”。为了追求烟草税收进而追求地方财政收入的最大化,纷纷对属地卷烟工业实行保护政策,对外地卷烟进入本地市场严加封锁;这种地方政府的逐利行为,客观上是以牺牲卷烟主产区利益为前提的。因而使全国性的专卖专营实际上已演变成为地方专卖专营。

  地方保护主义或明或暗地违犯国家专卖政策,盲目扩大生产规模,强化地产烟销售,不按计划组织生产,不按市场需求配置资源,优势企业由于受卷烟生产计划指标的刚性分配和有价特性影响,使得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方面成为很难低成本逾越的鸿沟。这样,严重制约了优势企业的规模扩张,使得卷烟工业企业在扩大生产规模的进程中变得十分艰难和缓慢。劣势企业超产瞒产,偷漏税收,各自为政,难以实现优胜劣汰。这种现象从表面上看是烟草行业的“内耗”,而实质反映的却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政税收利益的分配关系。因而也不可避免地影响了烟草行业的整体利益。因此,地方政府从地方税收最大化的目标出发,干预属地烟草事务,干扰和扭曲了烟草产业的组织结构调整、合理布局、扶优扶强的实施,又阻碍了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烟草企业的兼并、重组,做大做强频频受阻。这种烟草收益在地方,行业管理在中央的问题,造成责、权、利难以有机结合,使得烟草行业的全国性专卖被严重扭曲。这就是中国烟草的利益主体与行政管理主体存在矛盾的体制性障碍。

  2.卷烟消费税与卷烟产销平衡的矛盾。消费税、顾名思义,应为消费环节纳税。但现实采用的是在生产环节纳税。这种消费税的征管办法,不利于卷烟工业企业的市场化和宏观调控。由于利益关系的驱使,各种行政干预越来越多,烟草企业很难做出正确的生产经营决策;而且导致产地与销地利益关系难以平衡。为了保护地方烟的产销,全国逐渐形成了“诸侯割据”的条块分割市场。在优化卷烟产销结构、保证市场供求关系的平衡和价格稳定方面,都产生了不小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卷烟的从量从价计税的出台,使得五类卷烟的生产全面亏损,工业环节减少或停止生产五类烟的问题已十分突出,带来的最直接影响是五类卷烟市场严重供不应求;低档烟叶难以消化,小烟厂和地方烟厂借机超产,五类卷烟制假问题也有所抬头。从而给卷烟工业企业的组织结构调整又增添了不利因素(为违法、违规生产五类烟留下了市场的销售空间)。

  3.链接消费者之间的零售环节——终端销售是烟草系统内卷烟销售网络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从目前烟草行业的卷烟生产、调拨、批发各环节,绝大多数是烟草系统内的流转。而零售环节——终端销售则绝大部分是非系统内的运作。当前对系统外的卷烟流通方面(特别是零售环节)的管理,既不具有强有力的行政管理手段,又没有直接的、紧密型的资本纽带;而是借助专卖行政手段(《烟草专卖法》)和经营卷烟的批零差维系“胡萝卜加大棒”式的松散型链接。在利益的驱使下,系统外卷烟零售商经营假冒、走私和非法渠道烟的不在少数。表面上服从烟草专卖部门的管理,而对当地烟草公司的满意程度却因种种原因而大打折扣。所以,借助专卖行政手段建立起来的卷烟销售网络,又没有系统内自己的零售骨干——终端销售作支撑,对市场的控制力是十分不稳固的。随着将来逐步开放卷烟市场和行政管理手段的弱化或取消,系统外的零售商很大程度上会选择服务上乘、竞争力强的世界名牌卷烟。所以一旦有其它的卷烟供货渠道或利益方面的优惠条件,即刻转向,成为原业务合作关系的对立面。 四、针对中国烟草存在的问题和入世挑战的几点应对[page]

  国际贸易大流通这一全球性的潮流,在我国烟草行业也必将流传开来。如何适应这种潮流的发展,运用好WTO的规则,我们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应对。

  1.当前我国烟草业仍应坚持“一要规范,二要改革,三要创新”的工作重点,建立和完善专卖体制下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烟草市场体系,构建全国统一、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大市场。要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不受侵害,维护《烟草专卖法》的尊严,坚决制止地方专卖代替国家专卖的错误做法;要采取法律的、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彻底打破地区封锁和条块分割,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关部门要采取断然措施,纠正偏差。以利于《烟草专卖法》的全面实施,以利于中国烟草的健康发展,以利于提高中国烟草的整体竞争实力。

  2.要改革烟草计划管理体制,以适应市场经济和国际化烟草市场竞争的需要。为了适应加入WTO后的国际化烟草市场竞争的需要,从烟草的计划管理体制上保障我国的烟草企业做大做强,就必须对现行的烟草计划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要按市场的原则,扶优扶强的原则,真正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卷烟产销自求平衡的管理机制;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以销定购,以购定产(以卷烟的购销定单决定生产量),这样有利于实现中国卷烟工业的结构调整——企业优胜劣汰的实现,有利于名优品牌做大做强,有利于优势企业发展壮大,有利于烟草优势资源的合理配置。

  在加大卷烟产品结构的调整力度,压缩精简卷烟牌号,培育有一定规模优势、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和穿透力,有较大的市场占有率和覆盖率,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的中国名优品牌卷烟。

  3.要积极推进中国烟草组织结构的调整。从目前我国烟草组织机构实际运作水平及存在的问题看,一是利益主体多元化,容易产生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矛盾。甚至会因利益主体多而导致政令不通、各行其是、地区封锁、条块分割、相互制约,不利于利益关系的调整。二是管理层次多,管理就很难高效运作。三是专卖专营集一身,容易产生管外不管内或外紧内松,顾此失彼。因此,首先应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县级烟草公司的建制,将县级烟草公司改建成烟草分公司的报帐式卷烟配送中心,并应以市管县的区域经济格局的模式,强化市级烟草分公司的职能。取消省级烟草公司的经营职能,重点突出省级烟草公司的宏观调控能力。为彻底解决省级烟草公司与分公司利益关系不清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各省级公司的经费来源,统有国家烟草专卖局拨付,这也是今后实施政企分开的步骤之一。从而,在烟草系统组织机构的构建框架上,保证为建立中国烟草统一的大市场,打破地区封锁做好组织上的保障,以此解决省级公司“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双重身份带来的弊端。

  4.改革消费税的征收环节,降低五类卷烟的消费税率,是整合中国烟草和解决五类卷烟供求矛盾的关键。将现行的由生产环节缴纳卷烟消费税改为消费环节缴纳卷烟消费税(考虑降低消费税征收的成本和减少偷漏税的可能性问题,先期可在卷烟批发环节纳税,尔后逐步按国际惯例实现在卷烟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这样既可解决因利益关系导致的地方干预、干涉造成的盲目扩大卷烟生产规模,又可以解决卷烟工业企业因税收变化造成的省际间兼并重组的难度,提高烟草系统宏观调控能力,并可正确评价卷烟生产环节给国家和地方的贡献率,以此端正卷烟生产与经营的观点,改善地方政府与烟草系统相互支持与协作的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我国农村收入与消费水准判定,五类烟的消费市场在较长一段时期内依然十分庞大。因此,以烟草业服务于广大农民和解决卷烟供求平衡的市场观点,适当降低五类卷烟的消费税率,提高一类卷烟的消费税率,以刺激低档烟生产,降低低次烟叶库存压力,调节供求关系;从而,既不影响同期的国家财政收入,实现了卷烟生产企业减少政策性亏损的可能性,又可达到卷烟市场的供求平衡,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

  5.要尽快在今后外商与国内烟草业竞争激烈的大、中型城市构建系统内的卷烟零售环节——终端销售。理由如下:一是其它商业部门兴衰演变对我们的启示(如我省的副食品公司、民族贸易公司等,因缺少终端销售环节,市场严重丢失而相继破产)。二是中石油在全国范围内大量收购加油站,以保障终端销售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的示范作用。三是有了自建自管、运转自如、调控有力的终端销售,就能有效提高烟草系统的市场竞争力,也就提高了外商进入国内市场、参与竞争的门槛。四是对规范国内卷烟市场经营,抵制假冒、走私烟的冲击,稳定市场价格,提高自身经营能力,进一步提高烟草系统的经济效益也是十分必要的。

  6.根据工、商双赢的发展思路,烟草系统可以在工、商各方拥有的品牌、资产和市场资源优势的基础上,组建以市场为基础,以双方投资为纽带,以建立大、中型城市卷烟销售终端为切入点,以做大做强名优品牌卷烟为突破口;达到市场共建、品牌共育、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的。以求实现完善卷烟销售网络体系,拓展市场空间,强基固本,扶优扶强,充分利用市场资源,提高市场控制力,提高烟草系统入世后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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