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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原则、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0 14:39:34 人浏览

导读:

治安调解的范围1、必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民间纠纷是民事纠纷的一部分,民事纠纷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发生的各种权益争执。2、必须是实施了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

  治安调解的范围

  1、必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民间纠纷是民事纠纷的一部分,民事纠纷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发生的各种权益争执。

  2、必须是实施了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且情节较轻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3、必须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适用调解处理:雇凶伤害他人的;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治安调解的原则

  调解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协议。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愿意调解,不能强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还应调查事实,分清是非,然后教育和帮助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团结的基础上解决矛盾。应该强调,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决不能违背国家的法律规定。

  此外,还应注意两点:一是并非所有的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都要首先经过调解,也就是说,调解不是处理这类案件的必经程序;二、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治安调解的程序

  在实际工作中,民警在治安调解时,必须注意:

  (1)在调解前,要对案件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取证,以取得证据,查清案件事实,分清责任。

  (2)是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制作询问笔录。

  (3)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进行法律宣传。明确告知法律规定的治安调解的内容、达成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依法履行调解协议及调解未达成协议、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等。

  (4)是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态度和意见。

  (5)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说服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制作调解协议书

  (6)调解一般为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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