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人身损害案例看医院的安全保障义务发布日期:2008-06-27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从一起人身损害案件论医院后勤的安全保障义务 【摘要】在医院诊疗过程之外
李俊志诉奎屯中心医院错写服药剂量致其服药中毒产生严重后遗症赔偿案发布日期:2008-06-2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案 情 原告:李俊志,男,1993年2月19
原告:徐长富,男,1940年10月26日出生。 原告:徐军霞,女,1970年8月14日出生。 原告:冯常山,男,1922年2月2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吕学峰、尹
上诉人(原审原告)牛盼。 法定代理人牛晓东。 法定代理人张明惠。 上诉人(原审原告)牛晓东。 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明惠。 委托代理人时伟峰。 委托代理人魏武,男
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杨全平,女。 委托代理人陈孝杰,河南高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方城县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化旗,
申请执行人:安徽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恒兵,总经理。 被执行人:(香港)华甲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特罗伊·狄·麦克布赖德,董事长,美国公民。
上诉人(原审原告)安丽丽,女,1987年12月1日出生,汉族,镇平县地毯总厂曲屯分厂职工,住镇平县曲屯镇安洼村。 委托代理人王红枚,河南雷雨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
上诉人(原审被告)新宁县清江桥乡卫生院,住所地新宁县清江桥乡。 法定代表人王秋堂,该院院长。 上诉人(原审被告)倪明刚,男,1975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清
上诉人(原审被告)资兴市中医院,住所地资兴市鲤鱼江镇南兴路1号。 法定代表人曹选成,该院院长。 委托代理人方飞跃,男,该院副院长。 委托代理人张斌,湖南泰宗律师
作为天津一家三级甲等医院的副院长,李强坦言,在分管医疗安全的这几年中,她几乎每天的每时每刻都感觉如履薄冰。 然而更令李强头痛的窘境却是尽管医院花了大量钱财试图解
案例2:毛某,女,12岁,因间断性呕吐到某医院就医。其亲属向医师说明了病情,并要求详细检查。医师以做CT检查危险等为借口,未予必要的检查,错误诊断为急性胃炎,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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