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调解好还是判决好
导读:
调解好还是判决好?这个话题一直存在着争议。调解可以拉进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而判决比较严格。那现在让我们看看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庭外调解好还是判决好到底是怎样的,该注意那些细节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看看法律小编如何说的。
一、调解好还是判决好都一样
其实,调解和判决都不是目的,它们都是实现“公正与效率”的一种方式,更是实现社会和谐的一种方式。
因此,这个答案很简单,哪种方式能达到这个目的,就采用哪种方式。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启楣等人认为,评判一个法院、一个审判庭、一个法官是否公正,其行为是否有利于社会和谐,在民事审判上第一个标准是“息诉服判”。
二、公正
只要当事人接受法院判决,同时接受调解方案,不上诉、不申诉、不上访,就可以将其定为“公正”。
不“息诉服判”不能说是不公正,但“息诉服判”就可以认定为公正。
第二条标准叫“广泛认同”,在不“息诉服判”的情况下,法院的判决和调解是否公正,就需要以此为标准。
“广泛认同”指的是只要能够得到上级法院、人大、媒体和社会的认可,就可以认定为“公正”。
在实践中,绝大多数案件能够“息诉服判”,个别案件需要以“广泛认同”来衡量。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蔡彰代表认为,衡量“效率”的标准也有两条,一条叫“尽快结案”,另一条还是“息诉服判”。
一天结案总比两天结案效率要高,但是如果不服判,导致上诉、申诉,就会引发另一法律程序,“效率”就体现不出来了。
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浙江省高级法院调研室主任叶向阳说,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调解应该是很关键的。
一方面当事人心里的怨气得到了释放;
一方面有一部分案件纠纷,法律关系复杂,双方当事人确实需要继续合作,这时候法官就要进行引导,争取调解。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李国光代表说,调解工作是司法为民的很好途径,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去年全国有470万起民事案件,其中31%是通过调解来解决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于是庭外调解好还是判决好的相关知识,里面的知识点很利于我们大家对其参考。调解为先,如调解不成再判决也不迟。如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联系我们的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或者直接联系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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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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