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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民事调解书范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8 04:27:36 人浏览

导读: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发生了交通事故,双方愿意调解的话,需要法院出具一份民事调解书,那么交通事故民事调解书范文怎么写呢?对民事调解书不服怎么办?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发生了交通事故,双方愿意调解的话,需要法院出具一份民事调解书,那么交通事故民事调解书范文怎么写呢?对民事调解书不服怎么办?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民事调解书范文

  XX省 XX县 人 民 法 院

  民事调解书

  ( 2011 )奔民初字第 327 号

  原告唐山**水泥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县长凝镇。

  法定代表人:张**,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亮,该公司职员,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男,1980 年 5 月 20 日出生,满族,个体户,现住辽宁省**市广场东路。

  委托代理人周**,系辽宁**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住所地:辽宁省葫芦岛市**区地工小区 11 号。

  负责人:柏*,该公司经理。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市温泉办事处弘熙园小区。

  负责人:敬**:,该公司经理。

  二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张*刚,辽宁**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2010 年 9 月 11 日 5 时许,李*驾驶冀 BM8118 号、冀BXA69 挂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平青乐线由南向北行驶至小二里村加油站时,与赵*林驾驶的头北尾南停放在路东的辽P4240、辽P421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交通事故。该事故经滦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调查认定:李*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赵*林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另查明,冀 BM8118号、冀 BXA69 挂号车系原告唐山**水泥有限公司所有,辽P42402、辽P4210挂号系被告**所有,该车在被告人保财险**支公司、**支投保了交强险支及商业三者险 (保险金额为,30 万元),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本次事故给原告唐山**水泥有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有车损105525 元,施救费 2500元,价格鉴定费 3110 元,以上共计11135 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

  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支公司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车损 2000元,于 2011 年 2 月 23 日前履行。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支公司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车损 2000元,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财产损失 30000元,共计 32000 元,于 2011 年 2 月 23 日前履行。

  (三)被告赔偿原告车损 1300 元,于本调解书下发即履行。

  案件受理费 355 元,由原告自行负担 ( 已交纳)。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入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谭 四 红

  审 判 员 李 星

  代理审判员 李 强 华

  二 O一O 年 三 月 十二 日

  代理书记员 陈 蓉

  二、对民事调解书不服怎么办

  调解书是由法院制作的确认当事人的调解协议的法律文书,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并经其签收以后即生效。如果在签收之前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反悔,不愿签收调解书,则调解书不生效。

  调解书必须直接送达,如果当事人拒签,就应当视为调解不成立,调解书无效。法院应当将此种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继续进行审理判决。因此,调解书不得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否则就违背了调解自愿的原则。

  调解协议是自愿达成的,在调解书送达当事人之前,当事人仍然有机会考虑是否接受。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由法院继续进行审理作出判决,所以不产生当事人对调解不服的问题,不允许当事人上诉。

  调解书生效以后,诉讼程序也就随之结束了,当事人之间有关权利义务的争议也就确定下来,当事人不能再就同一事实对同一被告再次起诉。

  在调解实践中,调解书生效以后,如果调解书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有违法的内容,当事人仍可以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报院长批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如果没有错误,法院应说明驳回申诉申请的理由,当事人就必须按照调解书履行自己的义务。

  三、民事调解书的有效期如何规定

  1、民事诉讼调解书,自双方签收后生效,除非被撤销,永远有效。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有时间规定的,即二年内。

  3、《民事诉讼法》第239九条规定: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4、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5、调解书只要生效后未被撤销的,永远有效。但如果权利人在2年内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2年后,法院将不再强制执行。该权利就变成了自然权利,对方想履行就履行,不想履行的,法律也不干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民事调解书范文”等法律知识。相信大家对于交通事故民事调解书范文应该都有了基本的了解。上文中所述就是民事调解书的基本内容,需要写清案由,并达成协议,调解书生效后,除非被撤销,永远有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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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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