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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建房摔伤 法官苦心调解求得“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07 23:38:17 人浏览

导读:

中国法院网讯“我原以为这个工程几经转包,几个工头谁也不会承担赔偿,多亏了法官的苦心调解,这才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近日,当受伤的农民工仲某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完字后感慨地告诉在场的所有人,此时正忙着整理案卷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花丛法庭承
中国法院网讯 “我原以为这个工程几经转包,几个工头谁也不会承担赔偿,多亏了法官的苦心调解,这才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近日,当受伤的农民工仲某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完字后感慨地告诉在场的所有人,此时正忙着整理案卷四川省巴中巴州区人民法院花丛法庭承办法官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欣慰的笑意。

2010年6月,吴某在巴中市巴州区柳林镇为崔某修建房屋,后吴某又将此工程转包给同乡仲某某承建。今年1月10日,仲某某雇请的民工仲某、何某在为崔某新修房屋的二楼贴瓷砖时,因何某使用葫芦架时操作不当,致仲某不慎从二楼摔下受伤。后经四川明正司法鉴定所鉴定,仲某的损伤属捌级伤残,出院后预计后续治疗费为16000元。仲某住院期间,仲某某已支付医疗费49578.49元和赔偿款25000元;崔某已支付医疗费14900元。

出院后,仲某多次找到崔某、吴某、仲某某、何某四人协商,并初步达成了协议,但仲某某悔约拒绝履行。6月15日,原告仲某将崔某等四被告告上法庭。

法官在初次调解中,仲某某、崔某二被告称自己已经支付了医疗费和赔偿款,扬言不再支付一分钱。法官遂把调解工作的重点放在这二被告身上,通过当面座谈、电话商榷、短信沟通等多种方式,反复向二被告讲劳动合同法、讲受害人的现实困难苦楚。承办法官的苦口婆心终于打动了二被告。最后,双方达成了共计赔付180331.49元的赔偿协议,仲某某、崔某二人除已垫支款项外,分别同意再赔付47891.5元和15717.5元。

随之,承办法官趁机引导四被告站在受害农民工兄弟的角度多想想,当他们亲眼目睹了受害人的惨状后,吴某当场拿出5000元人民币交给仲某的手上,并说:“虽然法庭没有给我划分责任,但我还是深感愧疚啊,这5000元钱就作为我对同乡的捐助吧!”仲某某、崔某二人也在赔偿款责任划分之外又各自拿出1000元困难帮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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