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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铁法院探索确认和解协议处理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07 07:59:16 人浏览

导读:

中国法院网讯日前,为了及时解决异地当事人之间民事纠纷,减少异地当事人的诉讼负担,锦州铁路运输法院在合法原则前提下开展调解工作时,对依法确认当事人和解协议的处理方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民事庭法官在审理异地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时,感到由于当事人参加
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为了及时解决异地当事人之间民事纠纷,减少异地当事人的诉讼负担,锦州铁路运输法院在合法原则前提下开展调解工作时,对依法确认当事人和解协议的处理方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民事庭法官在审理异地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时,感到由于当事人参加诉讼时要从所在地和法院之间多次往返,既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使法院的审案期限无形中延长,这种对当事人和法院均不方便的情况在跨省区的远途案件中更为突出。

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民事庭法官们按照于法有据、于事方便的要求,对依法确认当事人和解协议的处理方式进行了尝试。即主审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首先通过电话征询外地当事人的调解意见,从中不断沟通、协调、缩小双方之间的条件和要求,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将制作的书面和解协议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给双方当事人,由其确认并签字。待签认的和解协议寄回法院后,主审法官据此制作并邮寄送达民事调解书,使当地与外地当事人间的纠纷得以公正解决。起到了节约审判资源、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方便当事人诉讼的作用,体现了法院司法便民、利民的工作作风,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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