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法院倾力化解交通事故纠纷
导读:
今年2月,赵某与儿子到城里办事,事情办完后,又遇见了亲戚杨某,便一起驾驶摩托车顺路回家,经过一个转弯路口时,猛然发现斜对面驶来一辆货车,赵某等人避闪不及,与货车撞在一起,造成赵某等三人均受伤,其中赵某的儿子所受伤情构成十级伤残,两辆车都受到损坏。
这起交通事故经泗阳县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认定,赵某承担主要责任,货车司机刘某承担次要责任。
这起交通事故给赵某等人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和损失,赵某等三人向泗阳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刘某及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分别赔偿三人的医疗费、营养费和误工费。泗阳法院立案后着力进行诉前调解工作,多次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尤其悉心做刘某的思想工作,讲明赵某等人虽负主要责任,但三人均已受伤,且三人经济状况都不太好。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双方当事人于庭审调解时达成调解协议,为赵某等三人的治疗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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