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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离婚案件审理引入妇联调解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5-10 09:33:07 人浏览

导读:

江苏省靖江市法院将委托妇联干部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作为审理离婚案件的一个重要程序加以普及和推广,此举首开泰州离婚诉讼审理先河。引入妇联干部参与婚姻诉讼等民事案件的调解是利用他们对乡间民俗比较熟悉、平时联系群众较多等优点,促进双方矛盾的钝化

  江苏省靖江市法院将委托妇联干部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作为审理离婚案件的一个重要程序加以普及和推广,此举首开泰州离婚诉讼审理先河。引入妇联干部参与婚姻诉讼等民事案件的调解是利用他们对乡间民俗比较熟悉、平时联系群众较多等优点,促进双方矛盾的钝化和调处。

  近日,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法庭在审理一桩离婚案件时,发现如果按照一般程序由审判员当庭进行调解,气氛会比较僵硬,而且会加剧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便提出委托双方当事人所在村镇妇联干部出面先行调解。泰州市妇联执委、城南办事处妇联主席徐群和当事人所在村妇代会主任受委托进行了成功的调解。

  案中张建(化名)和李凤(化名)是城南办事处北六村的中年村民。他们结婚已有23年的时间了。张建觉得和妻子的关系已经破裂,便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江阴园区法庭副庭长陈燕萍作为此案的审判员在接审时发现,张建和李凤的夫妻关系已趋恶化,矛盾比较深,如果按照一般程序由审判员当庭进行调解,气氛会比较僵硬,于是,便提出委托双方当事人所在村镇妇联干部出面先行调解。在妇联干部调解现场,现场气氛明显缓和。“张建,你怎么会提出离婚呢?”城南办事处妇联主席徐群首先发问。

  “我觉得由于自己多年来的债务,令妻子和我的感情已经破裂。”原告张建回答。徐群又问李凤,愿不愿意和丈夫离婚。李凤背着张建沉默许久,表情黯然。徐群见状,赶紧对他们实施逐个谈话,在与李凤的单独谈话中,李凤向妇联干部慢慢说起了夫妻二人多年来的矛盾,经过妇联干部一个多小时的极力调解、耐心说服,紧张的夫妻关系渐渐得到调和。但由于张建多年来的外债,家庭和睦受到严重破坏,李凤也意识到和张建继续生活下去已失去意义。最后,妇联干部在双方同意离婚的基础上,又协助二人对财产进行合理分割。40多分钟后,审判员陈燕萍来到现场,确认调解结果。在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无异议的情况下,该离婚案宣告调解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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