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改革以什么为目的
导读:
医疗卫生改革是指通过改革的方法,把医疗卫生进行适当的改革,例如说改革医疗卫生的效率,或者是改革医疗卫生的一个费用,那么医疗卫生改革他到底有什么目的呢?这些目的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卫生改革以什么为目的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1.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一些关呼人民群众健康的问题日益突出,如何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就是此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缓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减轻群众的疾病负担,实现“病有所医”,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权益;二是应对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年化、疾病谱变化和环境变化等,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三是解决医药卫生领域长期以来形成和积累的深层次矛盾,推动医药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改革的根本目标就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3.为了分阶段推进改革,增强改革的操作性,2009年国家提出了近期医改目标,即到2011年,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全国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医药费用负担。
1、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2、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4、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符合有关条例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有关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至7日内交由省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责任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医疗卫生改革以什么为目的的相关知识,医疗卫生跟我们的是健康密切相关,所以一定程度上改革是对我们有好处的。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供大家参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一是要规范生育保险的待遇支付标准,明确生育女职工应该享受的具体项目;二是要将生育保险孕产期诊疗项目课题研究成果运用到实践中,保障生育女职工得到科学、合理的医疗服
济南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自2012年起,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根据《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
核心提示:在中山市,参保人在排胎或新生儿出生之日后12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到其户籍或参保所在地辖区人社分局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手续。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生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