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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不予受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0 04:35:31 人浏览

导读:

少部分医院由于医生、护士的失职导致的医疗事故发生率逐步提高。那么发生了医疗事故后,什么情况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不予受理呢?这个问题值得我们去关注,因为它往往是引发矛盾的导火索,只有我们掌握了解了这个根源才不会把问题纠纷给闹大。今天法律快车网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这个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少部分医院由于医生、护士的失职导致的医疗事故发生率逐步提高。那么发生了医疗事故后,什么情况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不予受理呢?这个问题值得我们去关注,因为它往往是引发矛盾的导火索,只有我们掌握了解了这个根源才不会把问题纠纷给闹大。今天法律快车网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这个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什么情况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不予受理

  1) 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 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 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 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注意事项

  (一)复印医疗材料患者必须在场

  医疗纠纷不一定是医疗事故。判定是不是医疗事故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认定。当事人如果发生了医疗纠纷,打算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首先要到相关医院复印有关材料。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及复制病历等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的过程应当有患者在场。

  1、有10余种病历材料患者可复印或复制

  根据规定,患者可以复印或复制的材料有以下10余种: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客观病历资料。

  2、约5种病历资料患者无权利复印

  根据规定,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病程记录等主观性病历资料,不能复印或复制给病人,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二)申请鉴定可三选一单方申请医学会不理

  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共有三种途径,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任选其中的一种。

  一是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二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申请移交到医学会;三是由人民法院委托。

  换句话说,通常情况下,发生了医疗纠纷,患者都会先找医院,由双方进行协商,在协商的过程中若达成一致协议,则双方可以共同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单方投诉到卫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行政部门来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医学会不接受患者或者医院单方面的申请);另外,当事人还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受理后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三、医疗事故鉴定鉴定要求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有如下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

  虽然说手术充满不确定的因素,但是医院必须保证在一些基础的操作步骤上不存在误差。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什么情况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不予受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大家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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