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胸变气胸人身损害赔偿案例
导读:
【提示】
这是一起施行双侧隆胸美容手术,术中不慎造成原告左侧胸膜被割破,导致原告左胸外伤性气胸引起的医疗事件。医疗美容损害纠纷事件是否属于医疗纠纷的范畴?何为医疗美容损害?
原告:兵某.女。18岁.汉族.学生
被告:上海市某医科大学附属三圾甲等医院
【案件事实】
原告在1997年2月1日去被告下属的美容、整容康复浦东分院实行双侧隆胸美容手术,手术中不慎造成原告的左侧胸膜被割破,导致原告左胸外伤性气胸,住院治疗至同年3月22日出院。因双方对赔偿问题的意见不一,原告于1998年4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
原告认为,被告下属的美容、整容康复浦东分院对原告实行双侧隆胸美容手术,手术中不慎造成原告的左侧胸膜被割破,导致原告左胸外伤性气胸,要求赔偿隆胸手术费、营养费、假体费、误工费、住院医疗费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2万元。
【被告辩称】
被告对原告双侧隆胸美容手术中不慎造成原告的左侧胸膜被割破,导致原告左胸外伤性气胸的事实没有异议,但是,原告要求赔偿的费用过高,故不同意原告的部分请求。
【法院审判】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被告应退还原告的隆胸手术费人民币3 000元。
2•被告赔偿原告营养费、假体费、误工费、住院医疗费共计人民币24 913.29元(其中7 913.29元住院医疗费已支付)。
3.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0 000元。
4•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 985元、鉴定费人民币500元,共计人民币6 485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本案在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原被告履行了本协议,本案结案。
【评析】
这是一起施行双侧隆胸美容手术,术中不慎造成原告左侧胸膜被割破,导致原告左胸外伤性气胸引起的医疗事件,因原告与被告双方对赔偿问题意见不一,原告诉讼到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隆胸手术费、营养费、假体费、误工费、住院医疗费等共计人民币57 913.29元而结案。
(一)医疗美容损害纠纷事件属于医疗纠纷的范畴
医疗美容从一般意义上理解,是一种运用医学技术方法改善自我形象,恢复、维持健康状态的医疗消费行为,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一种必需的、常规的医疗行为。医疗美容依照要求美容个体是否存在病理性形态改变又区分为医学美容和生活美容。医学美容是指以医学方法对个体存在的先天性缺陷或后天病理性形态改变进行修复、矫正的医疗行为,最常见的如先天性唇裂、先天性上睑下垂、巨乳症等;生活美容是指以医学技术方法对个体非病理性改变形态上的疵点进行修复、矫正,甚至并非疵点而仅是根据个体的喜好进行矫正的医学行为,如单眼皮变双眼皮、低鼻背变高鼻背、平胸者隆胸、眼角除皱、面部色素痣消除等等。医疗美容与一般美容的区别在于美容手段中运用了医学技术方法。正是由于医疗美容运用了医学理论和技术方法,因而发生的美容损害纠纷事件也属于医疗纠纷的范畴。
(二)何为医疗美容损害
医疗美容损害是指消费者在接受医疗美容时,因操作者使用药物不当或美容用品质量缺陷或技术操作过失,导致的容貌毁损、器官伤害等损害后果。与医疗技术服务有关的常见的医疗美容损害主要有:①瘢痕疙瘩出现。正常人在皮肤损伤后均会出现瘢痕增生,但这种瘢痕增生是有限度的,且随着时间的增长而软化、褪色和缩小。但是有瘢痕疙瘩体质的人,皮肤损伤后则出现过度的瘢痕增生,形成不规则的形状,严重影响容貌或组织功能。②继发感染。由于美容器械、填充物或手术消毒不充分,导致美容部位不仅出现炎症反应,且因炎症瘢痕影响导致美容的效果不佳甚或形象破坏。③继发并发症。由于美容填充物的质量存在缺陷,或者有排斥反应,美容手术一段时间后,出现手术部位塌陷、变形、非炎性肿块、溃烂等并发症。以上所列均为美容损害导致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本案因施行双侧隆胸美容手术,不慎割破左侧胸膜导致左胸外伤性气胸,是医疗美容中罕见的并发症。医疗机构对损害事实予以确认,但因赔偿问题难以协商,患者起诉到法院。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法院予以确认,法院制作、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的调解书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失为解决此类医疗纠纷的成功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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