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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肖静:从产妇死而复生看死亡判定程序医疗事故论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3 18:13:26 人浏览

导读:

遇到医疗事故时应按怎样的赔偿标准要求医疗事故赔偿?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有什么规定?在要求医疗事故赔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本文为您做了详细介绍。公众表达》农民工唐某某的妻子在安徽含山县平安医院实施剖腹产时大出血,院方宣布其死亡一小时

  遇到医疗事故时应按怎样的赔偿标准要求医疗事故赔偿?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有什么规定?在要求医疗事故赔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本文为您做了详细介绍。

  公众表达》

  农民工唐某某的妻子在安徽含山县平安医院实施剖腹产时大出血,院方宣布其死亡一小时后,妻子复生呼救,丈夫四处磕头下跪哀求院方救人,但医生纷纷躲避(10月11日《环球时报》)

  到底是产妇死而复生,还是院方所称的是病人家属过度伤心产生的幻觉,在医院主导医疗死亡判定的现实语境下,公众显然难以触及事实的真相。而联想到近年屡屡发生的死而复生事件,不禁让人质疑:病人的死亡判定由治疗的院方来承担,是否符合程序上的正义。

  所谓人命关天,可见生命价值的弥足珍贵。宣布病人死亡,这样的医学判定理应审慎,一旦判断失误,那么无异于草菅人命。对于患者而言,这是对个人生命权利的漠视;而对家属来说,无疑是双重打击,甚至由此激化医患矛盾。

  在死亡判定上,除了脑死亡和心死亡的争议之外,面对频频出现的误判,谁来判定恐怕才是杜绝如此悲剧再度出现的关键,譬如是否应该引入第三方判定等。毕竟,治疗的是医院,判定死亡的还是医院,一旦发生死而复生的状况,病人含恨而去,而家属也只能打破门牙往肚子里吞。2008年某某三殡仪馆抢死人刺伤活人事件是因为与救治医院签有协议;含山县平安医院事件中,家属发现产妇还活着四处呼救时,医院并没有采取抢救措施只因不敢担负责任骇人听闻的背后,更是因为无论是道德成本还是违法成本,在医院专业的掩盖下,都过于低廉。

  病人死于医疗事故,医疗程序是否合理,对于死亡的判定是否有一定的规范,还是任凭医院倚仗专业的背景,说什么是什么?这些问题不解决,程序上的独断不但会使死而复生的悲剧重演,更是对生命尊严的漠视。

  和肖静(重庆 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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