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 > 医疗事故处理 > 发生医疗事故该如何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该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2 19:09:55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医疗事故已经是屡见不鲜的事情了,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以防止对患者损害后造成过大或不可避免的伤害,那么发生医疗事故该如何处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在现实生活中,医疗事故已经是屡见不鲜的事情了,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以防止对患者损害后造成过大或不可避免的伤害,那么发生医疗事故该如何处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发生医疗事故该如何处理

  1、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

  当事人自愿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且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2、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并且当事人与医疗机构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赔偿数额应当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不经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医患双方和解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区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前的调解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的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7条规定,医患双方制作的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协议书基本上无法载明这些事项,尤其是“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两项内容。因为按照条例规定,只有医学会才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合法组织,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均无权鉴定或者认定医疗事故。如果医患双方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纠纷,在没有提交医学会进行鉴定之前,显然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此时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在协议书上载明事故的原因和事故等级,否则就只能理解成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必须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后进行,这样理解,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利于纠纷便捷处理。因此,作者理解,这项规定只能适用于已经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案件。

  2、在协商过程中最好要求患方有懂医的人员参与

  双方自行和解成功之后,一方反悔再次起诉,往往导致纠纷久拖不决,不利于民事争议的处理。其中患方提起诉讼的最常见理由就是双方和解中,患方对有关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因而要求对协议撤销或者变更协议内容。为了避免这种结果出现,在协商中,最好要求患方有懂医的人员参与,如果患方有懂法的人员参与更好。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调解协议的效力。

  3、调解协议附加条款——排除一方当事人再次主张协议,否则协议无效

  在实践工作中,经常遇到调解协议生效后,患方拿到医方的“补偿”后,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中,他们常常主张,患方此前给予的“经济补偿”,与事故争议无关,调解协议属于医疗机构自愿赠与,不能计算在法院的判决额内。对此,如果调解协议中有排除诉讼的约定,即使法院认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是医疗机构的自愿赠与,也应属于附条件的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0条的规定,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接受赠与的一方不能满足赠与方提出的条件和要求,赠与行为可以撤销。这样可以为医疗机构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上文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于发生医疗事故该如何处理的相关解答,小编提醒大家,对医疗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能采取极端、暴力的方式,这样只会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同时纠纷也得不到较好的解决。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