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餐馆结账时摔倒身亡 家属索赔68万元
导读:
红网长沙11月25日讯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龚芳柳 通讯员 韩枚) 36岁的邱某在长沙市劳动西路一餐馆吃饭后,在前台结完账转身后跌倒,头部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家属认为,店方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而店方则表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邱某是因喝了酒,才摔倒死亡的。对此,邱某家属将店方告上法庭,向其索赔68万多元。
25日上午9时,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邱某的家属介绍,2008年10月4日下午5时许,邱某一家三口和丁某一家三口在劳动西路一餐馆聚餐。就餐时,丁某上厕所回座位时路过前台,顺便把钱付了。邱某妻子见状,便要其去付账。邱走了过去,两男子“客气”了一番后,邱拿了300元给丁。而就在邱转身时,地面油滑,邱失去重心,摔倒在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餐馆未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邱的家属认为,餐馆地面油滑、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地面高低设置不合理,导致邱摔倒致死。
邱的代理律师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曾技芝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具有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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