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旅游吃坏肚子 旅行社要赔偿吗
导读:
跟团旅游吃坏肚子,旅行社要赔偿吗?消费者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即形成了旅游合同关系。在旅行过程中,因旅行社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赔偿。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案情
小玲因获得了单位奖励外出旅游的机会,在单位向旅行社交了旅游费后,随旅行社组织的团队到异地沿海城市旅游。在旅行过程中,她与其他8个团友听从了当地导游的建议,在当地一家餐厅吃海鲜大餐,不料吃坏了肚子。小玲为治疗共花了600余元。事发后,旅行社愿意一次性补偿500元,但小玲不同意,要求旅行社赔偿她医疗费1000余元,全额退赔旅游费用7000余元。
判决
法院经审理,判决旅行社赔偿小玲医疗费600余元。
分析
本案中,小玲所在单位就员工出游一事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在单位交纳旅游费后,小玲随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双方已形成了旅游合同关系。在旅游过程中,旅行社一般是找当地的旅行社接待,即地接。当游客在旅游中因接待方的原因发生问题时,有的旅行社会把责任推给当地地接社。因为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旅游合同是约束合同当事人的,而游客是跟旅行社签订的合同。至于旅行社与外地地接社之间的约定,则不能对抗游客。游客直接要求旅行社承担责任是合法要求。
根据旅游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旅行过程中,因旅行社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赔偿。小玲在旅游过程中,听从当地导游的建议,食用了不卫生的食品,引发急性病毒性痢疾、急性肠炎,旅行社理应对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承担责任。但小玲要求旅行社全额退赔旅游费的诉讼请求,缺乏合同依据。
(责任编辑:小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跟团出国旅游没签合同能维权吗?参加任何跟团游,都要签订正式合同,没有合同、发票、收据,途中发生不愉快,就很难维权。旅游时不能图便宜、图简单,一定要签订合同、索要
跟团旅游吃坏肚子,旅行社要赔偿吗?消费者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即形成了旅游合同关系。在旅行过程中,因旅行社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
核心提示:西藏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一辆旅游大巴车与一辆越野车和皮卡车碰撞,大巴车坠入悬崖,事故造成44人死亡。跟团旅游遇车祸该向谁索赔?游客可通过诉讼方式向车方主
旅行社营业部旅游组团专用合同旅行社营业部旅游组团专用合同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