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玻璃太透明 女孩逛街撞断鼻骨 赔偿未达成一致<br /> <br />
导读:
两天过去了,杨小姐的鼻子仍然没有完全消肿。可是关于赔偿问题,她和店铺方面还没有达成一致。
5月21日晚上,杨小姐和一个朋友在东直门附近的一家商场逛街。走到3层时,已是晚上9点40分,商场响起了广播:“本商场将于10点关门,没有买好商品的顾客不必着急……”杨小姐此时来到一家店铺门口,里面灯火通明,有两个店员站在里面,她一边欣赏着橱窗里的衣服,一边想进去转转。可是只听“砰”的一声,杨小姐的头重重地撞在了玻璃门上。原来这家店铺已经关门,可是没有任何提示,在商场明亮的灯光下,店铺的玻璃门几乎接近隐形。
杨小姐脑袋嗡了一声,鼻子开始血流不止,不一会儿,鼻梁和上嘴唇肿了起来。“开始我没觉得伤势严重,但是越来越疼。我要求去医院,但店员说联系不到负责人,过了半个多小时店员才与公司负责人联系上,但负责人要求我们等待另外一个店员再去医院。后来我们去了店铺指定的东直门医院,到达医院时已是晚上11点多了。”医生检查的结果是:鼻部外伤,鼻部远端骨折。
在店铺方面的要求下,杨小姐又换了一家医院检查。照过X光片后,医生也怀疑发生骨折,建议先用冷热水交替敷4天,等鼻部消肿后再确诊。医生还强调,在最少8周之内都要确保鼻子不能再受到任何哪怕轻微的碰撞,也不可以戴眼镜。
杨小姐回忆说:“事发当晚,店铺负责人就在电话中说,他们只负担当晚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后治疗发生的费用一概不管,包括几天之后的再次确诊和8周以后的复诊都不负责。”
对此,该商场物业部的赵女士说:“我们商场方面一直要求商户在玻璃门关闭时要贴上提示语,以免顾客撞伤。今后我们一定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赵女士还说:“事情出了以后,我们商场方面一直在店铺和受伤者之间积极协调,目前双方在赔偿数额上无法达成一致,我们商场还会继续协调。”
记者拨打了店铺的负责人周经理的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两天过去了,杨小姐的鼻子仍然没有完全消肿。可是关于赔偿问题,她和店铺方面还没有达成一致。5月21日晚上,杨小姐和一个朋友在东直门附近的一家商场逛街。走到3层时,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