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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摘芒果丢性命 家人请求公司赔偿法院不支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6 12:30:08 人浏览

导读:

浦北县一名老汉爬树摘芒果,从芒果树上掉下来,丢了性命。其家属将老汉生前所在的公司告上法院请求赔偿,法院不予支持。去年9月份,广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陈先生,雇请王老汉到该公司在浦北县解放北路的工地里看管工地。今年5月27日,王老汉看到工地围墙旁边芒果
浦北县一名老汉爬树摘芒果,从芒果树上掉下来,丢了性命。其家属将老汉生前所在的公司告上法院请求赔偿,法院不予支持。

去年9月份,广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陈先生,雇请王老汉到该公司在浦北县解放北路的工地里看管工地。今年5月27日,王老汉看到工地围墙旁边芒果树的芒果已经成熟,便冒险爬树摘果,不慎跌落,摔死在街道上。

事发后,浦北县小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陈先生和王老汉的家属进行调解,由陈先生一次性即时付给王老汉家属35000元,王老汉的家属自行处理王老汉后事。11月20日,王老汉的家属把陈先生和房地产公司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再赔偿其经济损失63178元。

12月25日,浦北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王老汉是擅自爬上该工地的芒果树上摘芒果不慎跌落摔死,与被告陈先生请其看守工地的工作没有关系,即王老汉不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被告陈先生及其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诉请被告再赔偿其经济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其请求法院不予支持。(记者 李鹏钧 通讯员 龙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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