祛眼袋手术后尼龙线头竟残留眼袋中
导读:
消费者谢小姐3月中旬到瓯海某医院做祛眼袋手术,拆完线后半个月竟发现眼袋中还残留有线头,要求该医院解决并赔偿,对方却百般推脱,无奈谢小姐于4月14日到瓯海新桥消保委请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温州瓯海新桥消保委分会工作人员立即着手调查。今年3月初,谢小姐在广告上看到瓯海某医院整形美容医疗条件优越,技术力量雄厚,尤其是消除皱纹和祛眼袋等技术相当成熟,术后效果极佳。谢小姐一直觉得自己的眼袋松弛,影响面容,第二天她就赶到该医院咨询,经过医生诊断谢小姐下睑松弛,呈袋状膨出,可以通过祛眼袋手术进行美容。3月12日,谢小姐就在该医院接受了祛眼袋手术,3月17日拆线,完成全部手术,手术费用为3500元。
手术后没几天,谢小姐总觉得右边眼袋有点不舒服,以为是刚手术后的正常反应没在意。4月3日谢小姐在梳妆打扮时,发现在右边眼袋中竟露出一小截透明的线头,经过医院诊断为祛眼袋手术残留的尼龙线。谢小姐非常生气,要求医院方解决并赔偿损失。医院方承认自己有失误,拆线不彻底,遗留线头,同意为谢小姐取出残留的线头,但拒绝赔偿。
消委工作人员指出,医院方为消费者做祛眼袋手术,残留线头,明显是手术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最后经过调解,医院方立即无偿为谢小姐取出残留线头(据了解,取出的尼龙线头有一厘米长),并一次性赔偿谢小姐1500元。
消委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找正规的整形美容机构。同时美容手术一定要考虑与美与善的均衡,非深思熟虑,不能贸然定论。在此消费者一定要牢记下列较科学的数据:抽脂:一次最多只能抽3000CC;隆鼻:最多只能垫高4毫米;丰胸:每侧最多增加330CC;割双眼皮:最高只能割10毫米。对于整形外科医生,应该有非常严格的标准,不能完全迁就消费者的想法,不认真思考、沟通,这是非常不负责的,如果消费者固执、描述不清,或者目标游移不定,医生更要加倍与她沟通,绝不能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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