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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小伙坠楼身亡 亲人反目对簿公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6 07:10:21 人浏览

导读:

20岁的王田(化名)有智力障碍,他在奶奶家时坠楼身亡,原因不明。王田的父亲王先生及继母李女士认为孩子的奶奶、姑姑对这次意外负有责任,因此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丧葬费等共计21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日前已正式受理此案。王先生及李女士起诉

  20岁的王田(化名)有智力障碍,他在奶奶家时坠楼身亡,原因不明。王田的父亲王先生及继母李女士认为孩子的奶奶、姑姑对这次意外负有责任,因此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丧葬费等共计21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日前已正式受理此案。

  王先生及李女士起诉称,2007年7月25日,王田从他姑姑居住的房中坠楼身亡,坠楼原因不明。该房屋的产权人和管理人是王田的奶奶。事发20多个小时后,王田的姑姑和奶奶才告诉他们孩子摔着了。当他们赶到王田的奶奶家时并没有看到孩子,王田的奶奶、姑姑也没有向他们说明情况,只给了他们公安局的电话号码,他们给公安局打电话才得知孩子出了事。公安局出具的死亡证明称王田是高坠死亡,系非正常死亡。

  王先生和李女士认为,王田的奶奶作为事发房屋的产权人,王田的姑姑居住在事发房屋中,二人对孩子出意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支付丧葬费1万元、死亡赔偿金1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据悉,王田是王先生与前妻荣女士所生,有智力障碍。1999年二人协议离婚,孩子由王先生抚养。2004年,王先生和荣女士曾签订协议,王田在奶奶家居住,由奶奶照顾生活,二人每月支付生活费。协议有效时间为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

  王田的奶奶称,她曾照顾孩子一段时间,后来因为自己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太好,所以让王先生把孩子领走,但王先生一直不管孩子,长时间让孩子流浪街头。派出所的民警把孩子送到她家,她可怜孩子,就经常让孩子在家里吃饭,但孩子还是住在儿子家。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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