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楼梯板脱落摔骨折 法院终审其获赔7.7万元</font><br />
导读:
本报记者静河
本报讯王女士因所租住的房屋木质楼梯板脱落,从楼梯上掉下摔伤右腿,成9级伤残。因王女士租住的房屋是公有房屋,王女士将该房屋的所有人及管理人某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西岗区法院认为公有房屋修缮人未尽到维修养护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一审判决被告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赔偿给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7000余元。
王女士租住在西岗区的一处旧房内,2009年1月2日19时许,王女士下班回家上木质楼梯时,突然一块楼梯板脱落,王女士当即从楼梯上掉到距地面1米高的地面上,右腿摔伤。王女士在医院就诊后住院治疗,诊断为右侧胫骨平台撕脱骨折,进行了手术。王女士租住的房屋是处公有房屋,她将房屋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某地产经营公司起诉到法院。经过司法鉴定,王女士构成9级伤残。王女士要求被告公司赔偿伤残费、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11万余元。被告公司认为己方无任何责任,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规定,被告作为案涉房屋的所有人管理人,负有定期进行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完好状况普查和日常维修养护义务,被告未尽到相应责任,致使原告在上楼时脚下楼板脱落,造成受伤,被告对此次事故发生负有过错,应承担70%责任。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能力人,在天黑时走木质楼梯,没有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因此应承担次要责任。原告提出来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万余元,被告承担损失的70%合计为77000余元。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77000余元。此案经市中院二审于日前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一审被告上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近年来,经常发生高空坠物伤人事件。对于这类事件中的受害人来讲,此时高楼坠物伤人找谁赔?高楼坠物伤人责任人能免责吗?只有先确定了赔偿主体,然后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
如果走在路上,不幸被空中降落的不明物砸伤了,受害人在要求加害人赔偿损失的时候,应该适用什么样的归责原则了,是过错责任原则还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了?一、高空坠物伤人的
因遭受人身损害导致脑震荡的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赔偿的范围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精神损害的,还可以要求责任人
被人打成轻伤了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等责任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方式为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
事故理赔费用应当首先由当事人所购买的保险的保险公司进行承担,保险赔偿额不足以承担的,再由当事人自身的财产承担。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