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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索赔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0 03:40:11 人浏览

导读:

人身损害索赔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当事人未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或者是主张权利,逾期提出诉讼,可能会导致原告丧失胜诉权。更多关于人身损害索赔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人身损害索赔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当事人未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或者是主张权利,逾期提出诉讼,可能会导致原告丧失胜诉权。更多关于人身损害索赔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人身损害索赔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总则》将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从两年改为三年,并且删除了原《民法通则》关于短期诉讼时效的规定。即基于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延付或者拒付租金,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而产生的请求权,统一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而不再是一年。

  二、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客体是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赔偿的方式是财产赔偿,赔偿的义务人是致人损害的致害方。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就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案件,包括因赔偿义务人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甲方:XXX(系被害人之父),男,19XX年7月28日生,汉族,昆明市人,在昆明市XX路XX号。

  乙方:XX,男,汉族,19XX年1月29日生,身份证号:XX242419XX0129XX59,住昆明市XX号XX号。

  甲乙双方因人身损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垫付医药费、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通讯费、精神损失费共计62158.39元。

  二、甲方未能获得足额赔偿的部分,由乙方协助向XXX人民法院申请追加XXX、XX为被告,由其二人向甲方履行赔偿责任

  三、乙方支付赔偿费用后,甲方应当全面配合乙方向法官求情,减轻乙方的刑事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和乙方实际支付赔偿费用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人身损害赔偿需要当事人尽快提出,不要导致诉讼时效过了还没维权。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人身损害索赔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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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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