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被砸男童去世,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导读:
在我们身边,经常会听到或者还看到某个高层建筑上面有东西掉下来,砸伤了人而产生的赔偿纠纷。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这样一种事情是十分常见的。最近,深圳发生了一件十分令人痛心的事情。深圳被砸男童去世。那么,深圳被砸男童去世,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是什么?相信大家对这样一个问题十分感兴趣,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来为你一一解答。
6月16上午,澎湃新闻从受伤男童家属处获悉,深圳市一小区内被高坠玻璃窗砸伤的5岁男童16日上午因抢救无效死亡。
6月13日上午,五岁男童庄某航与家人一起出行时,被深圳市福田区京基御景华城小区一扇高空坠落的玻璃窗砸伤头部,呼吸骤停,被紧急送医。
16日5:45,受伤男童家属的舅舅陈先生发布微信朋友圈称,“小某航早上5:12轻轻的走了,感恩大家的祝福。”
庄某航目前的医疗费用超过7.5万元,事发小区物业部门只代交了三千元押金。
陈先生说,孩子是凌晨1点多心脏停止跳动,医生迅速开始进行抢救,一直抢救到5点12分,医生宣布说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帮孩子办理遗体相关手续时发现,还有超过7.5万元治疗费用都欠着,涉事小区物业部门只交了3000元押金。“出事的时候,物业是说会帮我们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法同时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一个年幼的孩子被从天而降的东西砸伤致死,这让我们悲痛,但更让我们反思:做为业主,我们自家阳台和窗台等上边,有没有放花盆等杂物?有没有掉落风险?做为物业等管理者,自己所负责管理的小区,外墙起皮掉水泥,有没有及时发现与处理?特别人流量大的道路、公共场所进出口,其上方的安全隐患,相关管理者都注意到了吗,采取措施了吗?
高空坠物是典型的飞来横祸,虽然可能无法100%的避免,但所有人、管理者等相关主体的尽职尽责,却显然能够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对此,我们的一些建筑物,特别是高层建筑物的所有人和管理者,要铭记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风险的认识意识,加强管理,既要避免疏忽大意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更要坚决杜绝将隐患拖着不解决、不排除,以致拖成事故,害人累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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