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损害 > 人身伤害赔偿 > 路面不平让客人摔伤 海口露莎餐厅赔了2.4万余元

路面不平让客人摔伤 海口露莎餐厅赔了2.4万余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7 11:36:17 人浏览

导读:

海南新闻网5月7日消息:一名消费者在海口A餐厅消费时摔伤,该餐厅为此付出了代价。该餐厅因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经两审终审,赔付消费者医疗费及护理费共计2.4万余元。去年5月4日,66岁的吴阿婆随儿子陈某来到A餐厅,用餐前上卫生间。在从消费区到卫生

海南新闻网5月7日消息:一名消费者在海口A餐厅消费时摔伤,该餐厅为此付出了代价。该餐厅因“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经两审终审,赔付消费者医疗费及护理费共计2.4万余元。

  去年5月4日,66岁的吴阿婆随儿子陈某来到A餐厅,用餐前上卫生间。在从消费区到卫生间的路上,突然在地板不平整处摔倒,因伤势较重,随即被送往省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诊断结果为:右股骨骨折。在院治疗24天出院后,共花去医疗费4万余元。

  吴阿婆认为,其摔伤是由餐厅路面不平所导致的,于是将A餐厅告上了法庭。

  一审法院认为,作为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组织,有义务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由于A餐厅的路面不平坦,而且餐厅亦“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而导致吴阿婆摔伤,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审同时认为,吴阿婆在餐厅行走时,未尽注意义务而摔倒,本身也存在过失,因此,应适当减轻餐厅的责任。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一审认定由餐厅承担60%的责任,吴阿婆负责40%的责任。由此判令,A餐厅赔偿吴阿婆医疗费及护理费共计2.4万余元,其余费用由吴阿婆自担。

  A餐厅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经审理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维持原判。

作者:岳嵬?来源: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