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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30 04:31:35 人浏览

导读: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司法案件,当事人人身被损害的情况有很多种,不过不管是因为什么导致的,都是可以要求行为人进行赔偿的,不过任何案件的处理都是需要遵循其处理原则。那么人身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司法案件,当事人人身被损害的情况有很多种,不过不管是因为什么导致的,都是可以要求行为人进行赔偿的,不过任何案件的处理都是需要遵循其处理原则。那么人身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程序

  1、起诉状。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起诉,起诉状要包含诉讼双方当事人的一些基本信息,诉讼的请求、诉讼的事实以及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到法院立案。

  3、立案的时候案件被告的人数递交民事诉状,材料等副本。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等通知。

  6、法院立案后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或邮寄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能够协商一致同意调解,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二、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法

  1、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4条规定,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3、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三、人身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在审判实践中非常重要,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人身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时,以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为依据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

  2、过错推定原则

  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加害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并据此确定行为人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3、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只要有损害事实的发生,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就要承担责任的原则。《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里规定的就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4、公平责任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和受害人双方都没有过错,但由于损害事实已经发生,以社会公平观念作为损害赔偿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责任。”这是我国民法通则对公平原则在法律上的确认。在适用公平责任原则时,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承受能力。经济状况好的一方当事人可适当多承担一些,同时还要考虑社会效果,避免产生新的“不公平”现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原则是什么"等相关法律知识。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则分为责任划分原则和归责原则,上文以及为大家都做了详细的说明。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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