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人民法院对原告周某某等22户居民与被告金溪县移动公司侵权纠纷集团诉讼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周某某等22户居民的诉讼请求。 2006年
一起因环境污染引起的身体损害赔偿案件,历经3年的审理,在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的倾力援助下,近日有了结果。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开封市第25中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是指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的情形。关于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
处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要注意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国家确定的谁污染,谁赔偿的原则,是我们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明确了企业在污染问题上所必须承担的法定经济责任。企业排放的污染物一旦对周围人民群众的财产
本文探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赔偿责任分析,对环境污染的概念和立法现状进行分析。 一、环境与环境污染 妇幼权益 环境一词含义颇广,如投资环境、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等。
切断污染物转移渠道 访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 ◆中国环境报 记者 文雯 环境损害赔偿立法的重点要放在如何防止对生态环境的损害上,其重要意义就在于切
环境污染致害责任,是指环境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下降,进而使人们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时,环境污染的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在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中,存在着三个
《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
目 录 前言1 1. 民法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1 1.1环境污染概论1 1.2民法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1 2.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2 2.1环境污染
6月23日凌晨,临淄区环保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一些化工废料突然流入了太公湖,并在很短的时间内造成了大片水生植物干枯和大量鱼类死亡。 截至8月10日,已有11名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的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于承担责任。 环境污染致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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