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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权行为包括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7 19:40:52 人浏览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如果遇到被他人侵权的话,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的侵权行为大部分都比较了解,但是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特殊的侵权行为,由于大家不是很清楚导致被侵权之后不知道怎么进行维权,那么特殊侵权行为包括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如果遇到被他人侵权的话,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的侵权行为大部分都比较了解,但是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特殊的侵权行为,由于大家不是很清楚导致被侵权之后不知道怎么进行维权,那么特殊侵权行为包括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特殊侵权行为包括有哪些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

  2、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从事高空、高速、高压、易燃、易爆、剧毒 、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4、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5、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6、地上工作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7、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8、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二、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行为的区别

  1、归责原则适用的区别

  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行为则依民法通则和有关民事法规的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和公平责任原则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责任构成要件的区别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

  特殊侵权责任的成立不能按照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确定,它由法律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这些特殊要件不具有普遍性,每一种特殊侵权行为所要求的特别条件各不相同,不具备该特别条件就不能构成该特殊侵权责任

  3、举证责任分配方式不同

  一般侵权责任的证明奉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赔偿权利人负举证责任。证明加害人的过错,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三、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特殊侵权行为包括有哪些等知识,通过文中可知,特殊侵权行为包括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侵权、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高危作业致人受损侵权以及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等侵权行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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