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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答辩书怎么写有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6 03:38:10 人浏览

导读:

有时候职工受到的伤害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不认定为工伤有悖公平,但是有些企业就是给予职工相应的赔偿,导致闹上公堂。这时候就涉及到一个答辩状的问题,那么工伤认定后多少时间内能申请伤残鉴定?工伤认定答辩书怎么写有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时候职工受到的伤害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不认定为工伤有悖公平,但是有些企业就是给予职工相应的赔偿,导致闹上公堂。这时候就涉及到一个答辩状的问题,那么工伤认定后多少时间内能申请伤残鉴定?工伤认定答辩书怎么写有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认定后多少时间内能申请伤残鉴定

  1、伤残鉴定又名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情况越早鉴定对劳动者越好。

  2、一般情况下是工伤认定后马上可以做,但是如果劳动者或者单位有一方要对工伤认定不服或者是声明要去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就要再等60天。

  3、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定等级越有利,得到的赔偿越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在什么时候做,但是要在工伤认定结论书生效后一年之内做。

  二、工伤认定答辩书怎么写有效

  代理人:曾**律师

  答辩人:东莞XX五金电器有限公司,住所:东莞市望牛墩镇XX工业区,法定代表人:杜XX。

  代理人:曾**律师,广东**律师事务所。

  被答辩人:曾XX,湖北省公安县斑竹垱镇 ,身份证号码:42102219881107XXXX。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对被答辩人作出工伤认定后应该书面通知答辩人,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被答辩人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后也应该书面通知答辩人。但是,直至今日,答辩人没有收到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对被答辩人作出的《工伤认定书》,也没有收到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被答辩人作出的《鉴定书》。直到贵庭于2008年5月20日向答辩人送达与本案有关的仲裁文书时,才知道有关机关已经作出了《工伤认定书》和《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以及《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答辩人对于工伤认定不服的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于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有权申请复查和重新鉴定。目前,答辩人正在依法对工伤认定申请行政复议,对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申请复查和重新鉴定。

  鉴于本案的以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等相关规定,特请求贵庭不予受理、中止审理本案或者驳回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

  答辩人:东莞XX五金电器有限公司

  代理人:曾**律师

  2008年5月 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工伤认定答辩书怎么写有效以及申请伤残鉴定的时间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我们可以知道一般的工伤认定是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楚雨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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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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