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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床上19年 工伤索赔维权之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16 03:51:58 人浏览

导读:

根据国务院1991年第87号令《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农民工因工负伤,由企业给予免费医疗。医疗期间,农民工原标准工资照发。医疗终结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送回农村妥善安置,由企业按下列办法发给因工致残抚恤费

  根据国务院1991年第87号令《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农民工因工负伤,由企业给予免费医疗。医疗期间,农民工原标准工资照发。医疗终结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送回农村妥善安置,由企业按下列办法发给因工致残抚恤费:

  “驳回嵊州市林场的再审申请。”中秋节前一天,嵊州市民吕某某终于收到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纸民事裁定书。19年前,身为嵊州市林场职工的吕某某,在工作过程中从拖拉机上掉下来受重伤。直到如今,通过三场官司,吕某某才为自己的工伤赔偿讨到说法。

  今年56岁的吕某某说,他1972年进入嵊州市林场工作。1991年4月24日,在工作期间,他从装载木材的拖拉机上掉下来,导致颈椎、腰椎和双髋股等多处骨折,单位支付了相应的医疗费用。1992年,嵊州市林业局认定吕某某为工伤,1998年,嵊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其为三级伤残。

  按理说,吕某某很容易就能解决自己的工伤赔偿问题,但因为当时嵊州市林场经济效益不好,事情拖下来了。“我每次去找林场负责人,他们都说没钱,等有钱了一定会解决的。”吕某某说,好在他每月能从嵊州市林场领取一定的生活费用。

  因此,吕某某的工伤赔偿问题便一直拖着,直到2003年,吕某某发现嵊州市林场对部分山林经营方式进行改变,这也就意味着林场有了经济来源,于是他找到林场负责人要求解决工伤赔偿事宜,但依旧没有着落;吕某某向劳动、人事等多个部门反映,也没有结果。

  “如果拿不到赔偿,我今后的生活怎么办?”因为这场意外,吕某某的生活严重受到影响,他不能坐着,每天只能躺着,如果想站起来行走,必须要有人搀扶。不仅如此,由于壮年时受伤,失去劳动能力,吕某某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顿。

  去年11月份,吕某某将嵊州市林场告到嵊州市人民法院。今年2月份,吕某某一审胜诉,但嵊州市林场不服,上诉至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嵊州市林场赔偿吕某某伤残护理费、伤残抚恤金等共计7.8万余元。”今年6月份,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但嵊州市林场仍不服,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三场官司打下来,我的权益终于得到了维护。”吕某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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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工伤理赔标准:

  根据国务院1991年第87号令《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农民工因工负伤,由企业给予免费医疗。医疗期间,农民工原标准工资照发。医疗终结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送回农村妥善安置,由企业按下列办法发给因工致残抚恤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城镇合同制工人的抚恤费标准,按月发给,直至死亡;

  (2)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农民工原标准工资的 70%,按月发给,直至死亡;

  (3)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根据其伤残程度一次性发给。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农民工患职业病的,其医疗和生活待遇,与城镇合同制工人相同。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民大量进入城市从事劳动密集型行业工作,特别是煤矿企业,目前从业人员基本上是农民工。目前,煤矿每年的死亡人数接近6000人,基本上都是农民工。农民工死亡的赔偿标准因各地的经济发展、地方的财政政策和企业的经营状况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3年9月1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工伤认定办法》、《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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