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发布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分数核查的通知
导读:
根据司法部通知要求,现就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发布及分数核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的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二、成绩的发布与核查
1、考生可登录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或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http://sfks.bjsf.gov.cn)查询考试成绩。北京考区书面成绩单将于近日寄出,请注意查收。
2、对考试成绩有异议需核查分数的,请于2011年11月18日-12月2日(周六、日不办公),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分数核查申请书》,到北京市司法局一层东大厅办理申请分数核查手续,过期不予受理。《分数核查申请书》可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具体办理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了卷一、卷二、卷三考试但无成绩的试卷。核查后的分数有变更的,将电话通知本人;核查后的分数无变更的,将在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另行告知。
咨询电话:58575486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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