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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司考民诉讲义: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1 14:42:15 人浏览

导读:

2010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讲义,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司考命题考点整理如下,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一、合议制度合议庭的组成因程序的不同而不同不同程序中合议庭的组成程序程序合议庭的组成一...

  2010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讲义,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司考命题考点整理如下,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一、合议制度

  合议庭的组成因程序的不同而不同

  不同程序中合议庭的组成程序

  程序合议庭的组成一审程序审判员组成或者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并且陪审员与审判员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二审程序审判员组成重审程序原审人民法院按照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程序原来是一审的,按照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原来是二审的或者上级法院提审的,按照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注意:

  1、参审制不同于陪审制。

  2、陪审员参加争议案件的合议庭。

  二、回避制度

  1、回避的情形45条:第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第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第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2、回避的决定权47条:院长担任审判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三、公开审判制度

  注意:

  1、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与个人隐私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案件,离婚案件与涉及商业秘密案件属于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案件。

  2、不公开审理与不公开质证的区别:《证据规定》第48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保密的证据,不公开质证。

  四、两审终审制度

  掌握实行一审终审制度的案件:(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以及破产程序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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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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