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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学生参加司法考试通过率为51.3%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10 16:21:45 人浏览

导读:

山东政法学院作为年轻的普通高等院校,以承担高等教育大众化为主要任务;以教学型院校和面向经济社会一线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基本发展定位;坚持错位竞争,特色发展战略,走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内涵发展之路,把教育的本质、大学的使命与时代要求紧密结合,把提升

  山东政法学院作为年轻的普通高等院校,以承担高等教育大众化为主要任务;以教学型院校和面向经济社会一线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基本发展定位;坚持“错位竞争,特色发展”战略,走质量立校、 特色兴校的内涵发展之路,把教育的本质、大学的使命与时代要求紧密结合,把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与促进学生充分就业紧密结合,以特色推进发展,以质量促进就业,这几年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和鲜明的“山政”特色。在 2009 年国家司法部组织的全国司法资格考试中,山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普通本科大三学生参加司法考试通过率为51.3% ,通过司法考试学生数占到全部法学专业本科大三学生总数的40% .2009年选调生和公务员考试的录取人数比2008年翻了一番,研究生录取人数比2008 年增加了50% .这几年的总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 90% 左右,已逐渐形成自己的办学优势和发展特色。

  科学定位明确人才培养目标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学校党委首先思考的是如何科学定位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在开放的时代背景和知识经济条件下,高校已走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承担着重要责任,素质教育、个性发展与学生就业不可分割。学校党委遵循党的教育方针,潜心聆听社会需求,把社会需求与学生要求相结合;把学生的素质提升与就业技能有机结合,国家和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学校就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在科学分析自身优势的基础上,扬长避短,以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作为人才培养目标,把培养应用型人才作为人才培养基本定位。确定了“错位竞争、特色发展”的发展战略,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培养人才。

  学校追求的学生培养目标是:健全的人格品质、扎实的专业基础、创新的思维能力、卓越的综合素质。以人的全面发展、科学思维、创新思维和个性发展为基本导向,注重学生知识、素质、能力的全面提高,确定山东政法学院人才培养的三个基本特色:一是培养具有较强职业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二是个性化、复合化、融通化三位一体,培养具有较强适应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三是以社会需求特别是以学生的需求为导向,实行个性化教育和分层次发展。

  采取开放、灵活的办学策略,瞄准学生的个性化学习和就业,尊重社会、尊重市场、尊重学生选择,以社会需求和学生选择为导向,多元分流,分层次培养法官、律师、检察官等法律人才;具有法治精神、法律知识的经济管理人才;法律外语、商务外语和网络安全等管理人才以及其他方面的专门人才。

  开放办学为经济社会一线服务

  为与经济社会主战场更加紧密结合,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原则,与社会各界广泛合作。学校成立了山东政法学院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聘请省委政法委领导担任该委员会首届主任委员,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财政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山东社科院、省科学技术厅、山东兖矿集团、山东黄金集团等部门单位的领导专家担任咨询委员会委员。委员会担负“咨政”、“议政”职责,为学校人才培养和科学发展提供信息与建议。与山东社会科学院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合作进行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

  通过这些举措,山东政法学院与社会的联系更加紧密,发展道路和人才培养更加科学,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错位竞争、特色发展构建山政特色体系

  为完成人才培养目标,基于山东政法学院的学科、专业优势,学校党委按照“错位竞争、特色发展”的发展战略,集中力量打造“山政特色”,增强学校的生命力和竞争力。错位竞争意在建构一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突出实践能力为主体的有别于其他高校的育人模式;特色发展是用一整套特色体系来保证育人模式的实现。山东政法学院从建设特色教学体系、打造特色学科体系、构建特色校园文化、实施特色学生管理等方面入手,互为支撑,互相促进,整体构建山政特色体系。

  建设特色教学体系 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以教学为中心,重点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全方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课堂教学体系改革。制订了适应学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个性化相协调的教学方案和有关课程标准。课程设置采取平台与模块相结合的结构体系,合理设置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个性化模块课程。山东政法学院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强课程体系建设。一是打造课堂授课课程体系,保障学生学科知识结构的完整性;二是打造网络课程资源体系,保障学生宽广的知识资源;三是打造实践实训课程体系,保障学生知识应用能力的塑造;四是打造素质拓展课程体系,保障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学校刑法学教学团队被评为“山东省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 民法学、 刑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犯罪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原理与实务等10余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

  实践实训课程改革。为突出学生的实践能力,破解文科教育长期存在的实践教学环节薄弱的难题,山东政法学院把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纳入日常的教育课程体系,实现理论和实践技能的同步培养,协调发展,在校内建设山东省法学实践教学示范中心,被评为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在积极筹建国家级示范中心。该中心包含16 个子项目: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刑事诉讼业务实训室;民事诉讼业务实训室;行政诉讼业务实训室;行政执法业务实训室;司法会计实验室;模拟律师事务所;法律职业资格培训中心;法律信息资料检索中心;信息与网络安全实验室;司法证据鉴定实验室;狱内侦查实验室;心理矫治实验室;射击馆;警体训练室。学生通过亲身参与,实际操作,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和技能,对毕业生的社会竞争力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经济管理、网络安全、外语、新闻传播这4个实践教学中心也在逐步建设之中。山东政法学院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的原则,采取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校科合作、校地合作等方式,与全省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刑事执行机关等系统及企业密切合作,建设了10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校教师中有100余人担任兼职律师,依托学校品牌,积极为社会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学生素质拓展教育。突出学生个性,广泛开发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专长,开展素质拓展教育,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第二课堂、科技创新、技能大赛等各项活动,突出学生个性发展和职业技能、实践能力的训练和培养,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

  打造特色学科体系 山东政法学院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师为主体,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以学科建设带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的协调发展。

  学校坚持长远规划、主辅结合的学科建设原则,实施学科建设工程。重点发展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理论法学、环境法学、监狱学等法学优势学科,积极扶持经济学、管理学、新闻学、英语、日语、计算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其他学科,满足学生对法学和其他学科的不同需要,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学校现已形成以法学教育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依托学科建设基础,加强学校专业体系建设。目前专业设置涵盖法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四大学科门类,设有法学、监狱学、新闻学(法制新闻方向)、行政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英语、日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法律事务、国际商务、法律文秘、保安保卫管理等 23个普通本专科专业。其中省级特色专业3个。

  为进一步加强法学学科建设,促进法学学科特色形成,山东政法学院聘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专家担任法学学科建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与山东科技大学合建的研究生培养基地获得省教育厅批准。这些举措增强了学科建设的层次、厚度和速度。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山东政法学院从价值取向和政策导向上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进行学术研究,这几年高层次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和奖励高速增长,近几年,学校先后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 120 项;获得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20余项。

  构建特色校园文化 校园文化体现办学特色、反映办学理念、展示精神文化,是重要的第二课堂。

  按照“与自然环境相和谐、与育人宗旨相和谐、与人文关怀人性感受相和谐”的指导思想,建设和谐校园;坚持“有利于提升学校内涵和实现特色发展”这一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把特色建设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轨道,把物质文化、法治文化和环境美化有机统一,形成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贡献”的政策环境和“团结、干事、和谐、 快乐”的文化环境,为师生营造优良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这几年,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先后授予山东政法学院“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德育工作优秀高校”等荣誉称号。

  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卓有成效,山东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基地挂靠在山东政法学院。

  实施特色学生管理 三位一体构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助学体系和就业指导服务体系。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在贯彻中央德育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形成带有鲜明政法印记的教育模式。根据学生的成长规律和现实需要,以社会需求特别是以学生的需求为导向,采取渐进式教育模式。大一开展以适应性教育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二开展以综合素质教育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三开展以创业创新能力教育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四开展以就业能力指导教育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助学体系。构建国家、社会、学校三位一体的助学体系,高度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在把党和国家的政策落到实处的基础上、校内科学设置助学岗位,并充分挖掘社会资源,搭建社会、企业、个人资助学生奉献爱心的桥梁,帮助每一个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就业指导服务体系。把就业创业指导纳入教学总体规划,开设就业与创业指导课,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提升在校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对有创业意向的毕业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创业指导,提供帮助和支持。持续开展校园招聘活动,积极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桥。与就业主管部门、 各市人才交流中心积极沟通合作,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更多、更好、更快的就业信息和服务。帮扶特困家庭毕业生,通过专项培训、重点指导、重点服务、优先推荐,采取“一对一”的方式进行就业服务等,切实促进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强化院系部的大学生就业责任,就业率与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考核挂钩。逐步构建起稳定和常态的就业网络。

  特色与质量紧密结合,素质与就业相辅相成,山东政法学院在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模式上初见成效。路还很长,山东政法学院将在巩固的基础上,不断深化认识,锐意改革,把这条新路开拓好、发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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