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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重点法条精读(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29 16:21:26 人浏览

导读: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重点法条」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相关法条」本法第34~56条;《国籍法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重点法条」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相关法条」本法第34~56条;《国籍法》第2条。

  「意思分解」

  1?本条第1款意思非常明确,即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须一个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特别注意具有中国国籍的未成年人是中国公民。

  2?本条第2、3两款是《宪法》第二章开篇条款,而《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司法考试绝对重点,每年必考3分以上,其考查的角度多为让考生判断某一具体权利的法律性质,以及某一具体权利义务的内容。下面综合归纳一下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1)平等权(第33条)

  ①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须注意的是,这句话不得表述为“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为“在法律面前平等”是指在适用法律上的平等,而“在法律上平等”是包含立法平等在内的。

  ②禁止差别对待。

  (2)政治权利

  ①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第34条)。

  ②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第35条);

  ③宗教信仰自由(第36条)。

  其内容为:

  A?有是否信仰宗教的自由;

  B?有信仰此宗教或彼宗教的自由;

  C?有信仰某一教派的自由;

  D?有随时信或不信的自由。

  (4)人身自由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37条);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第38条);

  ③住宅安全权(第39条);

  ④通信自由(第40条)。

  (5)社会经济权利

  ①公民财产权(第13条);

  ②劳动权(第42条);

  ③休息权(第43条);

  应注意,本权利的主体非全体公民,即只有劳动者才享有休息权。

  ④获得社会物质帮助权(第45条)。

  请注意行使权利的条件: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

  (6)文化教育权利

  ①受教育权(第46条);

  ②文化权利(第47条)。它包括:A?从事科学研究的权利;B?文艺创作的权利;C?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7)监督权(第41条)

  ①批评、建议权;

  ②控告、检举权;

  ③申诉权。

  3?请注意劳动权与受教育权具有双重性,它们同时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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