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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重点法条解读(29)——分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27 01:14:56 人浏览

导读:

「重点法条」?第二百零九条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重点法条」?

  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条」 《刑法》第205~208条。?

  「意思分解」?

  1?涉及税务发票的犯罪在《刑法》第205条至第209条有明确的规定,其中涉及发票的种类 有三类: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三是其他发票。?

  2?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5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罪(第206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第207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第208条)。可见,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刑法规范十分细密,既涉及到真实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也涉及到伪造的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伪造、非法出售、非法购买等行为都一一构成相应的罪名。同时,根据第208条第2款,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又出售的,实属牵连关系,应依相应的重罪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

  3?同样,涉及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虚开、伪造(非法制造)、非法出售等行为 也都一一构成相应罪名,这些发票犯罪之间的关系原则上也应遵循第208条第2款的规定。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重点法条」?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情节 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条」 《刑法》第140、220条。?

  「意思分解」?

  1?本条规定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第220条规定,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认定本罪 的一个关键点在于这里的假冒行为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可见,这里的商标侵权行为的范围与《商标法》中商标侵权行为的范围是不同的,后者不仅包括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也包括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不仅包括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还包括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2?注意本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界限。假冒注册商标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之间往往存在着牵连关系,对此应本着“从一重罪论处”的原则,以一罪论,而不适用数罪并罚。

  「重点法条」?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 他严重 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相关法条」 《刑法》第218、220条;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12月11日《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意思分解」?

  1?本条规定的是侵犯著作权罪。根据第220条之规定,个人与单位均可构成本罪。构成本罪 主观上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2?本罪客观方面具有法定的四种行为方式:其中有两点需注意,一是复制发行他人的计算机软件也属侵犯著作权行为;二是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也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这一点很容易当作诈骗罪处理。?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 定,本条所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20万元以上。此外,根据该司法解释,行为人实施本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又实施第218条的销售该侵权复制品的行为,应当只定侵犯著作权罪,不实行数罪并罚。但如果行为人实施本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又实施销售其他侵权复制品(主观上明知是侵权复制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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