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司法考试 > 司考名师讲义 > 刑事法讲义 > 刑事诉讼法讲义 >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笔记:辩护人的义务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笔记:辩护人的义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2 07:10:3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下面,法律快车司法考试栏目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司考刑事诉讼法笔记:辩护人的义务。《刑事诉讼法》第33、35、、40、42、46条对辩护人的义务作了详细规定。(一)告知义务1、委托情况告知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2

  核心内容:下面,法律快车司法考试栏目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司考刑事诉讼法笔记:辩护人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33、35、、40、42、46条对辩护人的义务作了详细规定。

  (一)告知义务

  1、委托情况告知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2、不在犯罪现场、不负刑事责任

  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3、重大事项告知(辩护律师)

  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二)不得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义务

  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三)辩护人的责任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