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分则复习指导(第九章)
导读:
第一节危害国防利益罪
一、重点罪名
⒈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与妨害公务罪区别:阻碍军人执行军务
⒉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与公共安全破坏罪的区别,司法解释: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军事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尚未对军事通信造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285条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规定定罪处罚;对军事通信造成破坏,同时构成刑法第285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286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第369条第1款规定的(破坏军事通信)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普通罪名
⑴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⑵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第二节危害国家安全罪
一、重点罪名
⒈间谍罪,第110条的行为。参加间谍组织·接受其任务→谍报任务
⒉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与间谍罪关系;(2)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界限:互联网上公然披露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发送至境外电子信箱的,本罪。
二、普通罪名
⒈第107条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分裂国家·颠覆政府·武装暴乱及其煽动行为。
⒉叛逃罪:在岗时擅离岗位叛逃。
第三节军职罪
一、重点罪名
⒈战时自伤罪;⒉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军人“涉密犯罪”
⑴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⑵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其特点是:①主体均为“现役军人”,②对象为“军事”秘密。
若非军人故意泄漏军事秘密的,不成立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可成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若军人故意泄漏国家秘密(非军事秘密)的,不成立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可成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二、普通罪名:⑴投降罪;⑵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其对象不包括枪支、弹药罪。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导语:司法考试刑法分则的结构与复习方法,刑法分则总的复习秘笈为:掌握罪名,化整为零,分节记忆、比较记忆。精彩推荐:2012年司法考试刑法50个复习重点司法考试刑
导读:司法考试刑法分则之抢劫罪。刑法是司法考试中非常重要的一项部门法,俗话说得民刑者得天下,所以说复习司考必须要注重刑法的学习。司法考试刑法分则之抢劫罪,结合司
导读:刑法是司法考试中非常重要的一项部门法,俗话说得民刑者得天下,所以说复习司考必须要注重刑法的学习。司法考试刑法分则重点罪名讲解,为大家详细讲解了司法考试刑法
我国法律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通用语言文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
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国家审判机关,有权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只有充分尊重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才能实现司法的公正。审判独立首先是严格执法的前提,因为只有使法
被司法冻结的银行卡是无法主动解除冻结状态的,仅在人民法院完成款项的划拨之后可以将冻结状态解除。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债务已经清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
当事人在头像中使用国旗的行为一般是不犯法的,仅对国旗作出侮辱行为的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犯罪。我国《国旗法》规定,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2018年2月1日起实行。制定《宗教事务条例》的目的是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