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司法考试宪法如何复习备考
导读:
导语:2011司法考试宪法如何复习备考。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经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为了让大家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教育网小编特为大家带来以下内容,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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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醒的是:宪法的复习,一要注意细节,宪法试题大多考查细节问题,在平时的复习中,对细节问题一定要准确记忆;二要多进行总结:宪法相似和易混的内容比较多,平时要多做比较,多归纳。当然为了节省时间,也可以借助老师或者其他考友已经总结好的内容进行复习。
从司考宪法真题来看,宪法部分重要的考查点主要有:各国家机构的职能区分,特别是人大,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家主席之间;其次是四次修宪的内容;三是选举制度,尤其随着《选举法》的修改,它必然成为宪法部分考查的重点,所以考生一定要足够重视;四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另外,还包括宪法的基础理论,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制度等。
司考宪法复习方法上,建议大家除了基础理论部分要以看书为主外,其他部分的学习看法条会更为清晰,法条中涉及到的概念,不明白的可以结合教材学习。
例如:三机关相似职权比较
(1)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法条板块是宪法的主力军,宪法法条考察的特点是:
1、极高的精确度要求,毫厘之差就会全盘皆输,浪费劳动;
2、出题比较偏,常规的知识点考查较少。那么法律教育网给出的针对性复习方法就是:提高法条掌握的精确度。要提高精确度,首先就要对法条的含义有准确的理解,找准考点,要从纷繁复杂的文字中找出有效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给法条瘦身。什么叫可考性?就是不能简单得太通俗易懂,也不能难到谁都不懂,判断可考性最简单的标准就是历年真题。同时,由于知识点往往分散在数个法条之中,我们需要将立法者的语言用自己的语言重新组织编排,相当于重新编一次司考法条,简化记忆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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