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备考: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导读:
导语:司考备考: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爱因斯坦有句至理名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兴趣是学习的“原动力”,兴趣是学习的“催化剂”,司法考试的复习更是如此。那么,我们如何才可以对司考充满兴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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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浓厚的法律兴趣是司考过关的前提。
爱因斯坦有句至理名言:“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兴趣是学习的“原动力”,兴趣是学习的“催化剂”,司法考试的复习更是如此,长时间的考前准备,大量的记忆,大量的阅读,大量的练习,很难想象一个对法律提不起兴趣的人能够坚持下来,事实也证明:对法律没有足够的兴趣将意味着在司法考试面前败北。我常碰到一些学法律的人,其中不乏法学科班出身,对自己所学专业索然无味,与其交谈,话题总是离不开衣食住行,偶尔论及社会热点案件,他们关注的始终是案件中的一些花边絮闻,对事物表象下的法律本质不善提炼,更难得引用法律条文。问其为何参加司法考试,或曰完成任务,或曰谋职需要,或曰考着试试,对法律这个职业其实并无热情。再从他们参与司考复习过程看,死看书本,滥做习题,学用脱节,这些人中考过的我还没见过,就算是通过也是全凭运气。
既然兴趣对司法考试极为重要,那么如何培养对法律的兴趣呢?本人体会主要有三点:一是多收看法制专题电视节目。最先让我对法律感兴趣的是收看央视一套的《今日说法》节目,通过这个窗口,我感受到法制的作用与力量,体会到法律与社会、与个人密不可分。《今日说法》节目我基本一期不落,还有中央二套的《经济与法》节目也是比较有深刻内涵的法制节目,通过观看这些法制节目,学习法律的兴趣与日俱增。二是多关心社会法制新闻。我国每年要出台数十部法律,大量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规章,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首先会以新闻的形式出现在公众面前,伴随着法律法规的出台或酝酿出台的,是群众十分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如:物权法、税收政策、倾销反倾销等,平时我十分关注这些法制新闻,在丰富自己法律知识的同时,也加深了对国家方针政策的理解。三是多联系实际进行法律思考。几乎每一位翻身落马的贪官最后都会有一段十分相似的自白,就是后悔过去不学法、不知法,是这些反面教材让我深刻体会到“法”是人生旅程的指北针,只有学法守法,才能保证人生之舟永不偏航。我现在基层从事司法工作,经常遇到一些同志在生活中碰到涉法问题不知如何解决,当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帮助他们指点迷津后,我发现自己的人身价值得到了体现,很有成就感。当然培养法律兴趣的途径还有很多,如果通过这些方法后仍不能提起您对法律的兴趣,恐怕您真的是缺少法律细胞,即便法学是您的第一专业,但法律工作绝非您最适合的职业,劝您最好改弦易辙,另谋高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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