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辅导:论述题讲座的修订及使用建议
导读:
司考辅导:论述题讲座的修订及使用建议
一、关于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是压缩了内容,全书在结构上的变化不大。删除的内容主要是法律文书,共删除了两个专题的内容。删除法律文书时,我是破费周折的,主要是因为历年大纲在法律文书问题上的态度都没有变化,也就是说法律文书一直是卷四的法定题型之一,然而毕竟在过去的四年,命题机构从来没有考察过文书,所以为了给大家减负,终于删掉了文书的大部分内容,只保留了对2005年以前法律文书题的解析。
文书在专题讲座中被删除了,并不意味着可以不管文书。建议大家在最后阶段综合各方面的信息,对文书给予适度关注。同时我也会在考试的最后阶段,对文书做一些预测。为了节省大家的时间,我将在考前发布一些文书的可能建议和格式,供大家参考。同事对于删除的内容,我也将尽快制作成电子书,供大家下载参考。
二、关于论述题专题讲座的使用及论述题的复习
由于论述题分值大,对文字表达的要求高,所以许多考生对论述题很感头疼。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1.在复习时间上要注意:
论述题是一种题,并不是一个法学科目,因此复习论述题的时间应当相对靠后,也就是说最好在对主要部门法复习一遍以后再开始论述题的复习。
2.在复习方法上要注意三个误区:
(1)把论述题当作法理。误以为只要掌握了法理就掌握了论述题。
根据历年大纲的规定和实际考察的情况看,论述题考察最多的学科是行政法、刑法、民法等三大实体法和法理学。因此不宜把论述题的复习仅限于法理学。
(2)把论述题当作作文。误以为只要掌握了套路就掌握了论述题。
有相当一部分考生把论述题的复习简单的等同于作文,过分的注重所谓套路,这是不对的。论述题的套路仅仅是形式,论述题在本质上还是在考察学生运用基本理论,运用基本概念的解决问题,判断问题的能力。
(3)只注重看书不练习,误以为只要看书就可以提高论述题得分。
运用理论的能力不是看书看出来的,也不是听课听出来的,是在不断地训练过程中提高的。所以建议大家在阅读的过程中要做一些习题来练习。
综上情况,笔者给出如下建议:
1.把握重点
论述题的重点学科是行政法、刑法和民法以及法理学。论述题的重要考点是各学科的原则以及法的价值等基本概念,必须下足功夫搞清搞懂这些基本概念。
2.研究考法
论述题的考法这些年已经大致稳定,因此应当重点阅读专题讲座中的历年真题的解析,熟悉常见的考法,熟悉常见的审题方法和答题方法。
3.做题训练
建议大家应当完整的做五道以上的论述题,同时最好也完整的做几道真题,并且和专题讲座中提供的参考要点做对照。通过动手训练,掌握论述题的具体答题技巧。
如果想选择新鲜的素材训练,可以到法法网我的小组来。我将在小组里陆续发布一些符合论题命题特征的素材,供大家训练使用。大家在学习中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在我的小组中留言,我将尽可能的给予答复。
祝大家顺利通过2010年司法考试!
作者:众合教育 邹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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