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大纲增删情况说明
导读:
四处不太重要的变化:
1.“法的概念”中删除了法律职业的内容,新增了考点“法的词源”,介绍中外语言中的“法”及相关概念。
2.“法的价值”中,将“秩序”放在“自由”的前面,这并不是说秩序的位阶是最高的,而是说秩序是基础性的。
3.“法的渊源的分类”细化为“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实质内容没有什么变化。
4.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中增加了行政规章。
大纲新增的八个重要考点,需要考生认真掌握,限于篇幅,此处不能详细讲解,只能给大家作简单的提示:
1.法的可诉性。对于法的特征,学术界的认识一直在发展,最初强调四个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强制性,后来又加入了程序性,今年再次增加一个特征:可诉性。
2.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重点掌握法律原则适用的条件:(1)顺序限制: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2)目的限制:除非为了实现个案正义,否则不得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3)说理限制:没有更强理由,不得径行适用法律原则。
3.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我国立法法对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进行了基本的规定,教材对相关内容作了总结,考查的可能性非常大,考生应当熟记各种冲突原则。
4.法的效力的根据。法的效力的根据和原因十分复杂,一般包括法律本身、道德、利益等经济、伦理、法律、心理、社会方面。该考点比较简单,考生稍作了解即可。
5.监督法与当代中国法律监督制度的发展。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通过,针对该法,2007年司法考试大纲中新增本考点。该考点的重心还是在于人大常委会监督法的内容,复习时要注意结合法条掌握。至于意义之类,做一般了解即可。
6.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根据我国现行宪法、2000年立法法以及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并从法律解释的实际运作来看,当代中国初步形成了一种“一元多级”的法律解释体制。解释体制的内容原本就有,但是如此表述却是第一次,考生要特别关注“一元多极”的说法,准确掌握相关内容。
7.法的发展的阶段和特点。法的发展阶段,教材中原本有很多说明,这次修订主要是进行形式调整,内容也很简单,出题可能性不大,考生一般了解即可。
8.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属于2007年大纲的一大亮点,法理学和司法制度部分都用了很大的篇幅来讲述。鉴于该考点的政治热度以及司法考试的性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出题的可能性极大,考生一定要熟练掌握相关内容,尤其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至于其出台背景、宣传影响之类,可作一般了解。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财产刑除德国刑法典作为一种刑罚名称外,通常只是理论上以剥夺财产利益为内容的各种刑罚的概括称谓,并非一种刑种。我国刑法规定的财产刑有两种: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受世
会计报表附注及基本内容一份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会计报表,第二部分是会计报表附注,第三部分是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附注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
在STC订单项目管理中,进度管理是保证整个订单项目在计划预期的时间内成功实施的重要一步,它包括为确保项目按时完成所需要的所有过程,包括编制项目进度计划、实施进度
一:历年法律文书的考试基本情况及简要预测分析过去的考试可以分两个阶段:律师资格考试阶段和司法考试阶段。(法官考试和检察官考试因为影响小,没有资料,所以不做分析)
我国法律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通用语言文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有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
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国家审判机关,有权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只有充分尊重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才能实现司法的公正。审判独立首先是严格执法的前提,因为只有使法
被司法冻结的银行卡是无法主动解除冻结状态的,仅在人民法院完成款项的划拨之后可以将冻结状态解除。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债务已经清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
当事人在头像中使用国旗的行为一般是不犯法的,仅对国旗作出侮辱行为的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犯罪。我国《国旗法》规定,不得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2018年2月1日起实行。制定《宗教事务条例》的目的是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